关于开展信息工程学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活动评选的通知



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倡导“求新”、“务实”的学风,鼓励我院研究生在学术上勇于攀登、不断进取,钻研学术、努力成才,全面提升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决定举办信息工程学院“银江杯”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弘扬科学精神 激励自主创新


二、评选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学院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举办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四、参评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能够潜心钻研,勇于实践,富有创新精神;

(三)积极从事科技创新研究工作,崇尚科学,在校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多篇或在国际、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曾在促进学校和学院课外科技活动的发展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能够很好地与导师和同学交流,具备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五、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3月11日至2018年3月20日)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31日)

1、申报方式:

      研究生自主申报

2、各实验室参评人数不限

3、申请人要求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于2018年3月31日22:00前交给院研会学术部(电子版请发送邮箱:ie_xsb@163.com)。


以下材料需准备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

(1)发表论文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或论文第一页<须含作者姓名>);

(2)正式录用论文的接收函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学术专著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5)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B、电子版材料

☆ 特别注意:

已获得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荣誉的同学可以再次参评,但截止获奖年份6月之前(不含6月)的材料均不可使用;

邮件主题为“××同学‘学术之星’评选报名”;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性别、年级、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联系电话(长号+短号)。(信息学院请发送邮箱:ie_xsb@163.com


第三阶段:学院评选阶段(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5日)

学院研究生会将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院内评审,评选出信息学院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第四阶段:推选校级十佳学术之星(2018年4月6日至2018年4月30日)

学院评选结束后将根据评分结果取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最高分和硕士最高分两位同学上报校研会(国家奖学金取得年份不限但需是研究生阶段获得)。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信息学院研究生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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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 /  信息学院学术部

编  辑 /  杨  科

 审  核 / 严庆乾老师 孙昊浩 杨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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