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16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研究生科学合理的安排学位论文工作进度和学位论文答辩,现将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和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
1、受理范围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所有研究生。
2、申请流程
       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所有流程均通过“数字东林”完成。
       ①拟申请学位研究生首先需要在“数字东林”提交预答辩申请,预答辩委员会给出“同意毕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后建议其进行学位申请”;
       ②预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拟申请科学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交终稿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③符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的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在“数字东林”中提交学位申请;
       ④学位申请通过后拟申请学位人员按学位申请表中填写内容提交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备案;
       ⑤资格审核备案后,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3、时间要求
       拟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流程中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置和要求。并及时通知各学科和拟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其导师。
       拟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在10月10日前在“数字东林”中完成学位申请工作。研究生院将进行学位论文按比例抽取,抽取结果通知各培养单位。抽取到的学位论文送审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设置,未抽取到的学位论文送审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置和要求。
       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要求在资格审核备案开始之前完成。
       资格审核备案时间:2016年9月20日
       学位论文送审时间:2016年9月21日
4、学位论文评审结果
       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各培养单位可应用“数字东林”送审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也可进行纸质学位论文送审。纸质送审的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请于11月25日前上传“数字东林”。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学科、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论文评审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如果拖延必将会影响到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请大家配合。
5、学位论文答辩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12月中下旬举行,请各培养单位在12月16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表决授予学位名单、审核报告书、会议记录、答辩成绩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数据一起于12月19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6、其它注意事项
1)检测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均为word文档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学号-姓名.doc,如“001-120050215-张三.doc”,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方式。
       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最终归档的文本,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2)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必须完善 “学位报盘”的有关内容。
(3)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暂不公开论文除外)必须将电子文本上传学校图书馆。
(4)暂不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
(5)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学位管理—学位动态,并与本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