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公司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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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有关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规则,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的正常支出。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支支出和资本支出。当期直接扣除收入支出;资本支出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当期不直接扣除。
企业未纳税的收入,不得因支出形成的费用、财产的折旧或者摊销扣除而扣除或者计算。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税款、损失和其他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业务支出和其他费用。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已列入费用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收,是指企业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外,可以扣除并附加的一切税款。
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造成的损失、损坏、报废损失、转移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企业扣除负责人的补偿和保险赔偿后的损失余额,。
企业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下一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除费用、税金、损失以外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扣除合理的工资和工资费用。
前款所称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向在企业任职或者就业的职工支付的一切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和其他与职工就业有关的费用。
,向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不得扣除企业向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不需要资本化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借款费用,应当扣除。
企业借款购买、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经12个月以上的建设,可以达到预定的可销售状态的,应当将购置建设有关资产期间发生的合理借款费用作为资本费用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扣除。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费用,应当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金融企业存款利息费用、银行间贷款利息费用和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按照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年末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资产折算为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时发生的汇兑损失,除有关资产成本和与利润分配有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企业职工福利支出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并予以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划拨的工会资金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并予以扣除。
,企业职工的教育支出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的,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减额。
第四十三条企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费,应当按所发生金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四十四条企业的合格广告、商业宣传费用,,对当年销售(业务)收入不超过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的,应当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第四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上述专项资金的使用发生变化的,不予扣减。
第四十六条企业可以参加财产保险,可以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进行扣减。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办法扣除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固定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平均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固定资产所产生的租赁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折旧费用中扣除,并按构成金融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分期付款扣除。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扣除合理的劳动保护费用。
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企业内部事业单位之间的租金和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经营机构之间的利息,不予扣除。
第五十条非常驻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事业单位和场所,应当扣除其在境外的一般事业单位与该机构和场所的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可以提供一般事业单位签发的范围、配额、依据和分配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在合理分配的情况下予以扣除。
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捐赠,。
企业所得税前哪些费用不应税前扣除? ?
答: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三) 税款的逾期罚款;
(四)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费用;
(6)赞助费用;
(七)未核准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
此外,企业向个人借款,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不扣除税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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