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南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

办法(修订)


一、 总 则

  第一条

,切实发挥第二课堂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设置2个学分,主要包括七个类别: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技能特长。每大类课程最多可获得1个学分,全日制本科生修满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二、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三条

各学院团委每学期初启动第二课堂学分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统计、学分申请和第二课堂学分汇总、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委复核。校团委复核后,报教务处予以认定。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登记采用学分累积制。所获奖励和表彰,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认定依据。在同一项活动或以同一作品获得各级奖励的,按最高学分计算,不能重复累加。可同时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和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只能择一申报,不得重复。如学科竞赛、专利、海外修读等。



三、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

“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学生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六条

“实践实习模块主要记载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校际交流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七条

“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课题、创新项目、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等情况。


  第九条

“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条

“社会工作”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一条

“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认证。



四、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行团支部、学院团委和校团委三级申报、审核制度,不得任意更改。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在网上公布,以便互相监督。


  第十三条

校团委将对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开展和学分认证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规范行为,查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取消项目分数。



五、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的各类活动级别按官方主办机构的级别来确定,非官方机构组织的活动的奖励学分点由团委根据其影响力认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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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生会网络部 小E

审稿|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