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 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 成果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调动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 性发展,鼓励学生将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优秀创新创 业实践成果申请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为做好创新实践成果 的认定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申请认定的基本条件

学生所在班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前,符合下列条 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认定申请:

(一)学科竞赛

在学校认定的 A 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名,其中挑战杯排名前 5 名)或省一等奖(排名前 3 名)奖 项。

(二)创新实践项目

申请并完成省级(负责人)或国家级(前 2 名)大学生创 新实践项目,结题考核为优秀的。

(三)其它创新实践成果

1.学生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并以本人或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 的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作为第一作者(作者单位须为中国计量大学)在学校科 技处认定的核心及以上刊物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 该类成果中,所涉内容知识点单一或缺乏实践性的不予认定。

(四)专业相关的创业实践。

(五)艺术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在学院认定的专业刊物上 独立发表美术或设计作品(发表作品单幅不小于二分之一 16 开 版面),,或在省级 美术作品展览中参展的作品。

二、申请程序和认定

(一)所需材料。《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实践成果认定毕业设 计(论文)申请表》;能说明完成过程、成果等的文本;所在专业 要求的材料。

(二)申请学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实践成果认定毕 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说明所认定成果在完成过程中个人所承 担的工作,以及创新性、工作量、综合性等要素,并附上相关 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必要的、能够描述完成过程的文本 材料。

(三)学生所在学院常年受理认定申请,所在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前对本专业各年级的申请集中认定。

(四)所在专业就创新性、工作量、综合性、专业相关性等与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进行比较,制定认定的相关规定,组织答辩、质询,重点考察学生是否切实参与和接受了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应有训练,达到了应有水平。

(五)专业标准中的关键参照依据是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水平,不能设置过高的、不切合现有实际水平的认定标准。

(六)专业按照所认定成果的来源、排名,学生在答辩、 质询中表现优异的创新实践成果给予“良好”及以上成绩。

(七)教务处汇总、复审后,公示后生效。

(八)归档要求:学生申请表、申请材料、专业和学院的认定过程材料、记录应作为归档材料保存。

三、其他说明

(一)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按课程认定的程序完成,学生不再参与毕业设计(论文)过程。

(二)用于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不能用于其它课程认定等用途,即不能重复使用。

(三)严禁学术造假,对于任何所提交原始材料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中国计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申请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按零分计。

(四)该认定不适用于有违纪处分或受到学业警戒的学生。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实践成果认定毕业设计(论文) 申请表(见官网)


中国计量大学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