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考试学院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办理高校入学保证录取手续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学院、中心)、有关院校、有关中学:
,为做好2018年山东省高校招生和送学生手续,兹通知如下:
第一,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具有接生资格的考生(省级优秀学生、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训练队队员、、退役运动员等)推荐的5类学生),提出投递申请的,必须参加山东省普通大学2018年入学考试。
(2)具有保险资格的考生,须参加由有关学院及大学在经公告审查和批准的中学审查和确认后,对学生成绩进行全面评估。
(三)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和择校要求,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未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必须登录山东教育学院和招生考试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山东省高校招生确认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确认表”)。考生只能确认一所大学的录取,在中学填写推荐后,确认表格将于4月15日邮寄到招生大学,如果多所学校因招生中存在的剩余问题而导致确认,则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在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人数、招生专业、学术制度等)的确认表格和汇总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应将公章邮寄山东省教育学院招生总办(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3室,邮编:250011)(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3室,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3室,邮编:250011)。
,对建议的高校招生和送生方案进行了审核和确认,并办理了招生手续。。
(七)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职务要求
各有关高校和中学都要根据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信息披露,切实做好学生的推荐、选拔、考核和宣传工作。严格禁止高等学校以招生形式招收或调整推荐给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考生违反学生考试招生规定的,高等学校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格查处高校招生违法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三.奥特
,2017年秋及以后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将取消省级优秀学生保护的资格条件,所有高校将从2020年起停止省级优秀学生的招生。国家“倡议”战略发展所需的外语专业推荐生名额将逐步减少,向非共同语言专业倾斜。2019年起,已取得外语学校推荐资格的考生自行向有关院校申请考试,中学考生不得擅自安排或指派考生申请考试,不得干涉考生的报考意愿。逐步调整优秀运动员的准入方式,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可从2018年起被派往高校体育本科专业。
山东教育招生考试学院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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