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报 | 关于2018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届本科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概况


1.发表论文支持计划时间:6月13日-20日。

2.学术不端预检测时间:6月13日-14日。

3.答辩安排上报时间:6月19日。

4.答辩时间:6月21日-24日。

5.学术不端检测时间:6月22日-23日。

6.学位论文最终成绩录入时间:6月25日。

7.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上报时间:6月25日。

8.校级学士学位论文工作优秀指导教师上报时间:6月25日。

9.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汇编上报时间:7月4日。

10.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上报时间:7月4日。


二、发表论文支持计划


(一)发表论文要求

1. 发表论文为本科生结合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发表并由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

2.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本科生,第二作者须为指导教师。


(二)工作安排

1.学校对发表论文报销论文版面费。

2.请各院系整理并审核本单位发表论文情况,要求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收录证明、版面费发票等佐证材料。其中,收录论文刊物原件待审核后返还;收录论文刊物复印件及收录证明由各院系留存备查,留存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五年。

3.各院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结合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6月13日11点前上报本科生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不予补报。

4.本科生院根据各院系发表论文情况,将版面费拨付至各院系专项经费本。并由各院系组织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

5.报销工作于6月20日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收回未执行经费。


三、学术不端检测


2018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学术不端检测分学术不端预检测及学术不端检测两次进行。其中,学术不端预检测在答辩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在答辩后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术不端预检测

1.检测范围

拟参加2018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学士学位论文。

2.检测要求

(1)学生以word文档格式并按照“院系序号-预检测-学号-学生姓名”格式命名,向院系提交电子版。

(2)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对论文进行分类,并以“院系序号-预检测-班号”格式对文件夹进行命名。

3.检测标准及处理

(1)整篇学位论文与他人论文雷同30%(含30 %)以下的,视为合格,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参加答辩,答辩后不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士学位论文拟定成绩不变。

(2)整篇学位论文与他人论文雷同30%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参加答辩,答辩后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4.预检测工作安排

(1)各院系对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汇总,并对论文进行核实,同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预检测承诺书》(附件2)。

(2)各院系将汇总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预检测承诺书》(一式一份)提交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负责组织学士学位论文预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相关院系。

(4)学术不端预检测工作在6月13日-14日之间进行


(二)学术不端检测

1.检测范围

经答辩后,学术不端预检测不合格的学士学位论文。

2.检测要求

(1)学生以word文档格式并按照“院系序号-检测-学号-学生姓名”格式命名,向院系提交电子版。

(2)院系直接以“院系序号-检测” 格式对文件夹进行命名。

3.检测工作安排

(1)各院系对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汇总,并对论文进行核实,同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附件3)。

(2)各院系将汇总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一式一份)提交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相关院系。

(4)各院系根据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拟定成绩进行处理。

(5)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在6月22日-23日之间进行


四、答辩


1.2018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在6月21日-24日之间进行。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答辩期间内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并于6月19日11点之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本科生院: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以答辩组为单位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具体格式见附件4)。

2.答辩要求

(1)各答辩组成员应按专业由不少于6位讲师以上职称且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师组成,设主席1人、秘书1人,鼓励聘请外单位科技人员参加。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答辩中学生要以PPT进行答辩讲解,一般在15分钟左右。并抽取基础题题签库中的2—3个问题进行回答。同时,对答辩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答辩时,学生应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学生被准许进场后,须向答辩组成员行礼。

(4)学生必须致报告词,包括班级、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

(5)答辩组主席向学生讲明答辩要求和有关事项后,准予学生开始答辩。

(6)答辩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

(7)学生答辩结束,经答辩组主席允许并致礼后方能离开答辩现场

(8)答辩组成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后,交给秘书进行统计计算。

(9)本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不设二次答辩环节

2.学位论文成绩上报相关要求

(1)学士学位论文的拟定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其中答辩成绩比例分配大致为:优秀不大于15%,良好占35%—40%,中等占25%--30%,其余为及格和不及格。

(2)各院系务必于6月25日11点之前学位论文最终成绩按五个成绩等级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附件5)上报本科生院,同时加盖院系公章。

(3)学位论文成绩由本科生院审核合格后,院系才能在网络上报送成绩。


五、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1.通过院系答辩后,学士学位论文最终成绩为优秀的,方可申报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2.各院系根据推荐限额(附件6),在学生全部完成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学士学位论文进行集中评议,并在全院系范围组织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7)。

3.学校将汇总各院系的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获得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4.学校将对获得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进行汇编,格式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5.请于6月25日11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到本科生院:

(1)《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论文封皮、摘要的电子文档(具体参照附件8)以word文档格式,按照“院系代码-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格式命名。

6.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不予补报。


六、校级学士学位论文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各院系根据推荐限额(附件9),对全院2017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指导教师进行考核、集中评议,并将拟推荐结果在全院系范围组织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结果于6月25日11点之前以报告形式上报本科生院。最终推荐结果须包括评选工作总结、评选细则及推荐名单。

2.学校将对各院系推荐结果进行复审,对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3.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不予补报。


七、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汇编


1.各院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选题汇总表》(见附件10)的学生答辩成绩栏时,如果有学生被取消学士学位论文工作资格,请在成绩栏内填写“中止”。

2.学士学位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在立题论证书和选题汇总表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3.最终确定的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装订形成《XXXX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汇编》(封面格式见附件11),在封面处加盖公章后,交档案馆存档。


八、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


1.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本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质量分析,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完成院系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

2.请院系于7月4日前将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的纸质版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本科生院。


九、其它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等10项规范的通知》(校教字〔2013〕116号)文件要求,保证各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光宇,电话:0451-82568530。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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