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与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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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与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依据我校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预答辩与论文检测

     (一)预答辩

未经过论文预答辩,不得申请论文评审和答辩。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定于2018年3月10-11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预答辩结果分为“预答辩通过”和“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通过者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按规定匿名外审。预答辩未通过者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认真进行实质性修改,并在4月12日前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再次预答辩仍未通过者须由导师做出说明,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交学院备案。论文送审前由学院组织专家表决论文是否合格,不合格者论文须修改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评审;合格者论文做强制校外匿名评审处理。

(二)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须在2018年4月23日之前经导师对论文初审同意后,由导师将论文正文部分(导论至结语,学术型学位论文正文不得少于3万字,专业学位论文不得少于2万字。)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edajm@126.com。根据论文检测系统的格式要求,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应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导师”,不符合该格式的论文不予检测。

2018年4月24日前学院会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学生可向各自导师了解论文检测情况。号)、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山科大研字[2014]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山科大研字,作出相应处理。考虑到论文中一些非恶意引用或抄袭的情况(如法律法规文件等),对检测结果做如下处理:论文检测复制比30%(含)至40%(不含)的视为一般剽窃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重新检测,连续两次检测不通过者,需推迟3个月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论文检测复制比40%(含)以上的视为严重剽窃行为,论文不予评审,延期毕业,3个月后方可受理答辩申请。

二、论文评审

(一)所有论文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匿名评审的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提交送审的论文应遵循《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排版打印格式规范(2017年版)》(附件1)规定,符合装订和撰写规范格式要求,隐去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

2.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书》1份(附件2)。

3.提交纸质论文3本,学术型研究生为浅蓝色封皮,专业型研究生为粉红色封皮。

4.申请评优的论文,需全部匿名外审。论文评优申请,采取导师推荐和学生自愿两种方式,由导师统一汇总提交学院。(关于评优的有关规定见《文法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二)强制匿名评审(外审)的论文根据学校的规定,包括如下人员:

1. 从全部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10%(不含下列2、3项),该名单于2018年4月26日前确定并公布;

2. 同等学历考取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在读期间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注:学生发表论文统计,以班级为单位,在2018年4月25日之前,由班长统一将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与本班学生发表论文目录清单(请填写附件3《文法学院2018届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提交至学院进行审核。

(三)论文提交

1.提交人员:通过预答辩,并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复制比合格者。

2.提交数量:送审论文3本(须隐去导师和作者个人信息)。

3.提交时间:2018年5月2日下午3点之前必须提交学院。

4.逾期提交论文3天(含3天)以内的每天加收200元,支付给评审专家作为加急评审费用;逾期提交论文超过3天的,学院将不再受理,论文答辩延期。

5. 提交要求研究生需持由导师签字同意的《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书》1份,连同论文3本,并在论文提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提交送审的论文应符合装订和撰写规范格式要求,并隐去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学院将对论文首先做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论文不予接收。

(四)评审结果的处理

所有论文采取双向匿名评审,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不合格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评,补送费用另行缴纳。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不合格论文。

论文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3个月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三、论文答辩

(一)申请答辩

1.提交材料:                                        

1)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流程》(附件4)规定,准备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附件5、附件6)(材料中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和答辩通知书将由学院统一处理,学生无需提交)

2)答辩论文6本(须隐去导师和作者个人信息),同时需由导师提交与纸质论文相一致的电子版。学院将抽取20%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不合格者,按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2.提交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11:30之前;

3.提交形式:请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中《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材料一览表》的顺序将材料排序,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并将上述一览表(右上角请注明本人学号)贴于档案袋封面上;

4.逾期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合格者,将不予发放《答辩通知书》,因此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责任自负。

(二)正式答辩

1.答辩准备:2018年6月2日上午7:30在学院会议室集合,安排相关事宜。

2.答辩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答辩前,随机抽取论文进行反剽窃复审,对涉嫌严重剽窃的研究生,取消其答辩资格。

4.不论何种原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资格。答辩期间,所有研究生应全程参与,最后宣读答辩结果时不得无故缺席。

5.正式答辩前不再提交论文,若论文有所修改,请在答辩前作出说明。

四、答辩结果处理

答辩委员会建议做重大修改的论文,学生须进行为期不少于1周的修改,经导 师审查并签字同意提交后,由原答辩组负责人或经原答辩主席授权的答辩委员组织原答辩组成员审核论文,决定修改后的论文是否达到要求并签字确认。同意票不满三分之二者,答辩不通过,3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答辩申请。

五、存档材料提交

1.学位论文:6本带有学生和导师完整信息的论文。学位办4本,文法学院2本,须学生本人签名、并须导师在扉页签署同意提交并签名;电子版存档论文(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专业-导师”)

2.提交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11:30之前;

3.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者,学院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毕业生数据库信息录入与核对,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通过后三日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424/)填报学位信息。该信息是向“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报学位信息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无误,以便于学位信息的查询、认证工作。

特别注意事项:

★论文目录按三级目录制作。

★论文需有导论或绪论部分(包括选题背景/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创新与不足等内容)。

★本通知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规定,请至研究生院和文法学院网站查找,附件中不再放置。


 文法学院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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