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8届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工作流程、安排见附件1):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3月5日开始,学校启动2018年申请硕士学位预登记,艺术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


二、资格审查


(一)所在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3月9日前,研究生须将科研成果和开题报告等上交到所在二级学院。

2.3月12日—3月16日,各有关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3)。

3. 3月31日之前,艺术硕士研究生上交拟送审论文,音乐、舞蹈领域研究生完成学位音乐会、推介会、舞蹈专场等,并上交作品光盘。

4.4月15日前,美术领域(书法方向)研究生完成书法展,并上交书法展作品集。


(二)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需推迟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和送审。

3月31日前学院对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全部为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时间为4月2日-4月20日。

4月25日-2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5月31日前,各有关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TMLC系统检测


1.6月4日前,研究生将最终版论文经导师审核后作为存档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同时上交最终版论文的电子版。

6月5日-6月11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

6月12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艺术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附件4)提交给研究生处,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事宜另文通知。


九、其它事项


1.2018届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下一次须重新申请,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及时补充通知。

 

附件1:2018届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附件2: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附件3: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

附件4:6月5日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