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年第一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重科院〔2012〕118号)、《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重科院〔2013〕147号)和《重庆科技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重科院〔2013〕16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2018320日前

2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018321日至328

3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2018329日至42

4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201843日至510

5

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2018531日前

6

学位申请

201861日至610


二、论文答辩

(一)预答辩

1.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0日前。

2.工作要求

(1)预答辩是论文答辩的提前预演,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2)预答辩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答辩申请

1.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1日至3月28日。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研究生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1)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修满学分;

(2)完成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3)达到所在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

(4)达到所在培养学院对科技创新成果等要求。

3.申请程序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提交校内外导师审查。

(2)导师审查。校内外导师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论文答辩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3)中签署意见,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应有水平,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答辩等。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答辩申请条件给出明确意见。并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学位办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公布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名单,并将《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份)返给学院存档。

(三)重复率检测

1.时间安排

(1)首次检测:2018年3月29日至4月2日。

(2)二次检测:2018年4月9日前。

2.工作要求

(1)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由校学位办具体实施,拟用于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均须进行检测,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方可组织同行专家评阅。

(2)提交检测前,导师须在《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导师意见表》(附件3)中签署意见,明确是否同意检测和评阅,并提交至培养学院。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是经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审核认定的文本,并且在内容、排版上与答辩用学位论文一致(学位论文排版格式参见附件2)。

(3)培养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学位办报送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命名格式为:(首次检测)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学院_导师,(二次检测)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学院_导师。

(4)校学位办统一将检测报告反馈至培养学院,不另对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论文检测报告。由培养学院告知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检测结果。

(5)学位论文重复率小于等于15%,视为通过,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重复率大于15%,视为不通过,责令作者对论文进行修改,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第二次检测未通过者,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第三次及以后检测仍未通过者,按每半年集中受理一次答辩申请,并重新进入论文审查程序。

(四)匿名评阅

1.时间安排

2018年4月3日至5月10日。

2.工作要求

(1)校内外导师审核通过且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匿名评阅。

(2)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对于研究内容存在学术争议的学位论文,为保障研究生的相应权益,各培养学院可于论文送审前提出回避专家名单。评阅意见书由校学位办复印三份,分别发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

(3)学位论文送评周期约为1个月,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培养学院须于2018年4月2日前向校学位办报送三类材料:

①《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回避专家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若无需回避,可不提交;

②《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清单》(附件5),一式一份;

③学位论文纸质版(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删去致谢),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文档。

(4)评阅结果按《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执行。

(五)正式答辩

1.时间安排

2018年5月31日前。

2.工作要求

(1)通过论文匿名评阅的研究生方可安排论文答辩。答辩前,导师须在《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导师意见表》(附件3)中签署意见,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应有水平,是否按照评阅专家意见修改,是否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并提交至培养学院。

(2)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并于答辩前一周提交《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附件6),经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实施答辩。

答辩前应张贴答辩海报,答辩会上应悬挂横幅,书写“重庆科技学院____领域2018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字样。

(3)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备工程背景的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合作单位相关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论文评阅专家不得超过答辩委员会总人数的一半)。导师须回避答辩过程。

(4)答辩人应以PPT课件汇报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汇报及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30-40分钟。答辩程序参照《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注意填写《答辩评分表》《答辩情况记录表》《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答辩结果统计表》。答辩过程须全程录像。

(5)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经校内外导师和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形成归档学位论文,于2018年6月5日前提交培养学院。归档学位论文应做到纸质文稿与电子文档一致,且论文重复率小于等于15%,否则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6)研究生处将对各领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督查,对答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学位申请

(一)时间安排

2018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前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10,一式两份),提交培养学院。

2.各培养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注意填写学位申请书中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推荐书》。

3.各培养学院须于2018年6月10日前结束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四、归档要求

(一)学位授予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签名必须手写(基本信息可打印)。请研究生务必下载、使用本通知的附件或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yjs.cqust.edu.cn/X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988),不要沿用以往表格。

(二)学位材料由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共同存档,学位申请人也需留存有关材料,以便查用。

(三)各培养学院应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料袋(封面)》(附件11)的条目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资料袋及封面于研究生处领取),归档材料经研究生秘书审核后,一份留存学院,一份报送研究生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为了保证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培养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务必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要对其学位论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若在重复率检测、匿名评阅和正式答辩等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的现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各培养学院应组织拟毕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开会,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并督促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切实做好本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

(三)导师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并于重复率检测、匿名评阅、答辩等环节开展前,签署《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导师意见表》(附件3),明确是否同意开展相应论文工作环节。

(四)对于未通过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后,提请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送评论文。

学位论文再次送评前,导师应审核论文,并明确是否同意送评。

(五)对于未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后,提请培养学院安排答辩或重新提出答辩申请。

若论文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生的答辩申请。

(六)因未通过论文评阅或论文答辩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可不参加预答辩。

(七)所有学位申请者必须提交“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经学位申请者和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受理其学位申请。

(八)校学位办不受理以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整理,集中报送。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六、材料报送

为确保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开展,培养学院应按时向校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

(一)2018年3月2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命名格式为:(首次检测)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学院_导师,(二次检测)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学院_导师。

(二)2018年4月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送评学位论文(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删去致谢),一式三份;

3.《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回避专家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清单》(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答辩前一周报送以下材料:

《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附件7),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2018年6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附件8);

2.《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9);

3.《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统计表》(附件10),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归档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pdf文档各一份,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学院_导师);

5.《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11),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撰写论文撰写模板(2018年版)

3.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导师意见表

4.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回避专家汇总表

5.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清单

6.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7.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8.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9.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统计表

10.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

1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料袋(封面)

 

 

研究生处

 学位办

2018年1月26日

 

编辑:罗静

审核:邱江婷

责任编辑: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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