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中招生制度将改革,2020年中考科目变“4+4”模式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陕西省实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在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全省将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历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并与综合质量评价相结合。初中辅导班教师将按以下方式安排相关政策。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初中学历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高中入学考试模式。陕西省高中招生按照平衡文理、适度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防止群体偏差、增加学生负担等因素,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为基础,选择物理、化学、生物两门学科,道德、法治、历史、地理两门学科为“44”模式。高中阶段采用非计分考试科目成绩作为入学控制标准。


为了改革“只考成绩”的录取模式,陕西省高中招生应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条件成熟的城市(区)可以逐步转变为引导学生、学校、家长和社会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依据。没有对初中生应届毕业生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高中阶段的学校就不会被录取。


实施意见规定,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作为全省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从2017年秋季起实行了基于初中学历考试和综合质量评价的录取模式。其他城市(区)将从2017年秋开始实施初中学历考试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并继续实施现行招生办法。积极准备分批试点,2020年前后全面实施招生体制改革。


实施意见还要求城市(区)严格清理和规范新增招生项目,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分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