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校车办发布2019年第3号预警|坚决不把孩子遗忘在校车内

      最近,湖北省咸宁市一名3岁的女孩被遗忘在校车上死亡,这是非常痛苦和痛苦的。为了防止这类事故再次发生,校车安全管理部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第3号警告,提醒学校、校车经营者和师生家长履行安全乘坐公共汽车的责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乘坐校车往返学校的幼儿的人身安全。

      具体要求是什么?让我们快速地跟随编辑器来了解它:


      第一,压实责任和提高认识

      校车所属单位应按照“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视频宣传、模拟演习、安全培训等手段,有效强化校车安全责任,提高夏季公交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这是由人仔细检查。

      看守人应该时刻紧安全的绳子,时刻记住在校车上下车的人数,坚决防止学生一个人留在校车上,确保每个学生安全地上学回家。


      三是尽职调查和操作标准化。

      校车司机应尽量将校车停在阴凉处,在校车行驶前提前打开车窗,在校车运行中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并反复检查学生在作业结束后是否安全下车。


      四是加强监护,反复指挥

      家长在夏季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当他们有身体不适或其他问题时,应立即向看守人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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