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对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本科生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奖励范围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的所有在籍在校的本科生。

二、论文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正式发表且已刊出的学术论文。

三、工作安排

1.论文统计

本次论文统计工作由各院系人才培养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各院系对在奖励范围内的论文进行审核及统计,同时填写《2015年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统计表》(附件),并于2016年11月9日中午10点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统计表连同电子版上报本科生院(主楼520)。

2.奖励工作

学校对各院系上报论文进行整理,并公布统计结果及奖励方案。

四、其它

1.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学校将持续开展奖励工作。

2.联系人:刘光宇,电话:8251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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