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才新政即将发布!本科生买房、租房、创业给补贴!5年吸引100万大学生,霸都人才们转起来~


南京在抢人,武汉在抢人,成都在抢人,西安在抢人,连北京也开始抢人了......2018年,全国“人才争夺战”再度升级。


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更加需要人才的进驻。那么,合肥在吸引人才方面都有哪些举措?一起来看。


一、合肥强势加入“人才争夺战”,5年吸引100万大学生在肥就业创业。

2018年1月24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文件内容明确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的精神,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聚力打造人才高地、创新之都,合肥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百万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计划”,实现5年100万大学生在肥就业创业目标。


目前,合肥《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已经结束,这份含金量十足的人才新政有望在近期正式出台。



二、10项人才政策内容出炉,买房、租房、创业都给补贴!购房最高补贴10万。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合肥可谓是“真金白银”抢人才,制定了10项政策举措,诚意十足。



1
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及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凡自愿来我市就业创业的上述人员,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有自有产权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创业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居住地的公共(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凭同意挂户和说明亲属关系的承诺书等材料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指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户上。


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驻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入学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出或迁入就(创)业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2
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在合肥买房、租房全部给补贴,毕业5年内可申请人才公寓。


买房最高补贴10万元


新落户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技师、预备技师)在肥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补贴,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开发区)按1:1分摊。


对新落户的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城区(开发区)创业就业,在肥首次购房,可不再核查社保缴费和个人纳税情况。


租房最高补贴1500元/月


新落户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大专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肥创业就业,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和3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开发区)按1:1分摊。


毕业5年内可申请人才公寓


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多方式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出台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快人才公寓建设速度,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在肥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或租赁住房。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各区〈含开发区,下同〉)


3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连续3年发放生活补贴,每月最高3000元。


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每年重点资助引进3000名左右我市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对博士(含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中级职称和技师),三年内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开发区)按1:1分摊,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由市级财政全部承担。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在一线城市设立“人才港”,对接产业需求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各区〈含开发区,下同〉)


4
每年开发1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生活补贴。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每年稳定开发10000个以上的就业见习岗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根据接收安排大学生实习和见习的数量和质量,每年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补贴。


建立大学生实习见习统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市区共管,为普通高校大学生提供便利的实习见习机会。鼓励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各区)


5
鼓励到基层就业。统筹提供1000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创业就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每年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统筹提供1000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按照不低于合肥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


每年从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单列一定比例名额,定向招录在我市社区(村)委员会、公益岗位、基层社会服务岗位等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大学生。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各区)


6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开设公益培训课程,为每名大学生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创新创业培训。


以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作为创业培训的重点对象,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支持创业导师到创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特区、大学生众创空间等开展创业辅导。认定一批创业大学、创业学院,打造全链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载体。通过购买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深入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



以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开设远程公益培训课程,为每名大学生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创新创业培训。免费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全流程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各区)


7
鼓励提供创业场所。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


鼓励社会各界整合资源,发展各类创业平台,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大学毕业生入驻创新创业。各区(开发区)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适宜的地带,建设创新街区、大学生创业特区、大学生众创空间,鼓励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各区)


8
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创业最高奖励10万,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


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


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可申请参加我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至10万元创业奖励。


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资金池,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


扩大合肥市天使基金规模,引导其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加大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力度,最高可给予100万元股权投资。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给予实缴社保费和税费等额资助扶持。


每年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选出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各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各区)


9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设立50个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让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前移,鼓励多种模式建设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融合发展。


在驻肥高校设立50个左右具有鲜明合肥特色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综合设置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指导服务、创业咨询指导、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就业见习推荐等功能区,经验收合格财政按每个10万元给予奖补。


推动“启明星”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深入到全市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开展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各区)


10
优化创业就业环境。稳定大学生对留肥宜居、宜业、宜创的良好预期。


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将有关工作任务纳入市绩效管理年度考评体系。强化政策落实,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保持合肥房价、生活成本、基础教育、城市活力等比较优势,稳定大学生对留肥宜居、宜业、宜创的良好预期。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方便大学生办事和留肥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团市委,各区)


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开发区)根据本政策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政策兑现落实。


备注:以上10项政策举措内容来自合肥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因为只是征求意见稿,所以具体实施时间和内容细则还是要以政府出台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市政府已发文!4项领军人才新政修订出台,最高资助500万元。

2018年2月6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称,4项关于引进人才的《办法》已修订出台。



具体为: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学术研修资助暂行办法》


《合肥市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入选者配套资助办法》


《合肥市引进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实施办法》


这些《办法》中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面向国内外每年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发展高新产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1
2类领军人才标准出炉:创新型+创业型


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下《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合肥市将重点引进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型人才,分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业型领军人才两类。



什么是创新型领军人才?什么是创业型领军人才?一起往下看。


创新型领军人才

创新型领军人才应是在肥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企业所急需的掌握重大项目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善于经营管理、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入选后须在我市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创业型领军人才

创业型领军人才为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者。所创办(领办)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或引领本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以近年来肥创办(领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本人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看点

01

最高资助500万元,60%用于入选专家生活补助


对于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合肥也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最高金额达500万元。


其中,创新型领军人才分三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创业型领军人才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



各级财政资助的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其中60%用于入选专家的生活补助,40%用于入选专家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创新型领军人才资助100万元基本条件:

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相当于国家级领军人才及以上水平;


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能进行产业化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或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能够给企业带来关键性技术突破或管理创新,并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等。


创业型领军人才资助500万元基本条件:

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


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进行产业化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并能够引领国内的产业发展方向;


有创业经验并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层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企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看点

02

在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享受优惠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选专家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和市级以上重大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申请天使投资基金或创业引导基金。



入选专家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家属就业、研修学习、创业服务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领军人才入选3年内,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入选专家进行年度考评,重点考评其创新创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所在单位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
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专家:每人100万元配套资助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专家,将给予每人100万元配套资助。日前,我市修订出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配套资助办法,拿出真金白银扶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配套资助办法的资助范围为:

在肥企事业单位(含省部属驻肥单位)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


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培养的安徽省“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


资助标准为:

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专家给予每人100万元配套资助,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专家给予每人50万元配套资助


安徽省“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给予每人50万元配套资助


同时符合多种资助条件入选者,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



配套资助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应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其中,对省部属驻肥单位的配套资助经费由用人单位制定分配使用办法。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配套资助经费40%用于入选专家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或在三年内分期资助专家本人;60%用于入选专家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3
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给予保障


我市修订出台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保障引进人才子女在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近年来从市域外引进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江淮(合肥)优才卡获得者都在保障范围内。



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享受本市市民同等待遇和以下优待


(一)引进的市级领军人才(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尊重其意愿,由意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应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学或初中就读;确因班额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的,意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提出妥善解决方案。以上引进人才子女要求中途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可视为符合转学条件。


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如要求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就读高中的,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外地参加中考,要求转入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可视为符合转学条件;如要求在我市参加高考的,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级人才(E类)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外籍人才子女就学可实行弹性学制。


(四)其它需协助解决的事项。



4
高层次人才学术研修资助:1-5万元不等


资助适用范围

(一)应邀参加由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学会)等学术机构(团体)举办的高水平、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对口参加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1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含访问学者)。


资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资助对象3年内最多享受1次资助。

资助标准和要求

(一)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作学术报告的最高资助3万元,只收录论文的最高资助2万元


(二)参加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的最高资助2万元,只收录论文的最高资助1万元


(三)参加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或做访问学者,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最高资助5万元,3个月以内的最高资助2万元;


(四)参加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或做访问学者,3个月以上的最高资助2万元,3个月以内的最高资助1万元。



四、全国新一轮“抢人大战”打响,户口打先锋、住房是核心。

近年来,为吸引人才落地扎根,不少二三线城市在住房、户口、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高学历人才政策优惠,新一轮的“抢人大战”。



2017年一季度开始,武汉、长沙、青岛等全国多个城市相继颁布落户新政,“抢人”势头一个比一个猛。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16个热点城市针对人才,放宽了购房和落户方面限制。在这场“抢人”大战中,户口、房子和现金补贴、子女入学等都是重头戏。



成都各区补贴从6000元到20万不等;武汉抢人才大学毕业生购房打八折;杭州推出“房补+车补”;福州市财政给予应届博士研究生每人安置补助费15万元,用人单位帮助协调解决住房困难......


不难看出,在这一轮“抢人大战”中,户口打先锋,住房依然是核心。各个城市放宽落户限制,给予补助、住房支持等,吸引人才进驻。


北京:放宽高端人才落户,近10年最宽松落户政策。


近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这被看作是北京“近十年最宽松的落户政策”。


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申请落户;而优秀的天使和创投基金高管可直接落户。


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等可申请引进。


另外、科技创新人才、教育卫生人才、文化创意人才、体育人才、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在北京落户。


南京:40岁以下本科生可直接落户


2018年3月1日,南京人才新政正式执行:落户门槛降低,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40岁以下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南京,先落户后就业等利好全面开放。



据南京市人社局的数据显示,自3月1日新政实施以来,在3月9日时,申请落户南京的青年人才已近万人,平均每天约一千人申请落户。


其中在办理落户的人群中,本科学历达到84.3%,硕士以上达到8%,另外还有6.2%的留学归国人员。此外,每日有关落户咨询量,就有2000多人。


武汉:大学生8折买房、租房低于市场价20%


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相关政策的解读》提出,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租赁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并确保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



此外,武汉之前也提出:

为了解决收入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这么一个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我们研究出台政策,大学生可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安居房、租到租赁房。


大学毕业生落户,是零门槛,只要凭毕业证就可以落户,本科生和大专生是40岁以下,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受年龄限制。


西安:放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2018年2月4日上午,西安市186个有户籍业务的派出所共500余名户籍管理民警集体誓师,坚决打赢西安人才、人口争夺攻坚战。


、人口争夺攻坚指挥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人才、人口争夺攻坚战,以吸引更多人才、人口来西安就业、创业、定居生活。



据悉,这并非西安为“抢人”首次发大招。早在2017年3月,西安市就出台了户籍新政。《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西安户籍新政自去年3月份正式实施一年多来,截止去年底,西安共计迁入新增人口25万余人,同比增长340%多,新政吸纳人口效果明显。



昆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先落户再就业


近日,昆明市也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先落户再就业。



昆明市还放宽了对购房者落户限制。在昆明市主城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购买商品住宅者,可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


此外,在昆明主城四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三年者,可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郑州:最高奖励500万,落户“零门槛”


2017年11月,郑州市出台郑州史上最高“含金量”广纳人才新政。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到2020年,郑州将集聚100名国内外顶尖人才,3000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2000名社会事业领军和专业骨干人才,新增40000名高技能人才,每年吸引2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郑创新创业。


成都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本科生先落户再就业;“蓉漂”计划,为前来成都找工作的人才提供7天免费住宿。


长沙: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济南:居住就业落户,取消购房、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限制。


青岛:租房即可落户。


兰州:取消部分区域住房限购。


扬州:租房户社保缴满5年可落户市区


秦皇岛:符合条件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确保提供一套人才公寓供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租期可达5年。A类人才可免费租住,D类人才(硕士和本科)仅需负担40%的租金。


昆山:本科毕业即可落户买房,不受限。


南昌:公寓可落户,本科生可直接落户买房


沈阳:首次购房给予补贴,对新落户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沈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


得人才者得天下。人才的竞争实际上就是城市竞争力的竞争,吸引人才固然重要,但是如何留住人才?这才是关键。从合肥拟出台的《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在人才就业、创业、安家等方面都给予了很多支持和保障,非常具有吸引力,期待新政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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