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北大法学硕士论文提交要求

法学硕士论文提交要求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2015年3月修订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每年分别于3月10日——3月20日9月10日——9月20日两个时间段接收当期毕业生毕业论文,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请自觉办理延期手续。

法学硕士提交毕业论文同时需要提交相关归档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纸版论文定稿;


(1)份数:9本,其中:实名论文7本、匿名论文2本;论文须双面打印。6本实名论文和2本匿名论文正常打印装订即可,另有1本存档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实名论文装订规范须参见以下有关要求:http://www.lib.pku.edu.cn/portal/zy/dzzy/xueweilunwen/tijiaoyaoqiu


(2)论文规范: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以下载) 注:上述《写作指南》中脚注和章节编号可以按惯例编排,其他格式应按《写作指南》规定执行。


(3)其他注意事项:


实名论文最后应附含本人及导师签名的《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匿名论文封皮、后记或致谢、《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等处均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等反映学生身份的信息。


2.提交纸版论文的同时请注意按时提交电子版论文;


(1)北京大学图书馆提交要求:http://www.lib.pku.edu.cn/portal/zy/dzzy/xueweilunwen/tijiaoyaoqiu


(2)法学院图书馆:http://162.105.205.7/pkulawlibweb/BLib/ContentList.aspx?MenuId=30


(3)个人门户提交要求:须在答辩通过后三日内上传完毕提交路径:个人门户——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


3.《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1份(须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本表请从法学院网站下载,不要打印个人门户中的。表格下载具体路径为:法学院首页——招生教学——学位论文——法学硕士——文件规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


4.《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2份(须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5.《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1份(须本人及导师签名。本表请从系统中打印!);


6.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A、B封面各1份(本表请从系统中打印!);


7.学生提交论文前须在个人门户完成以下操作:


(1)在个人门户——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务——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中录入开题报告时间、开题报告内容并保存!!否则论文信息无法转入论文管理系统,教务办公室无法在系统中进行后续操作;


(2)在个人门户——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学位办——维护论文信息中录入论文基本信息,并将系统返回的论文信息号在提交纸版论文时一并告知教务办公室。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3月修订


附:法学硕士各专业标准名称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学(商法)、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财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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