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 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通知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以及,为切实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推动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论文的范围是: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学位的论文。



二、抽检方式


2017年我区硕士论文抽检工作,按照“兼顾学科、均衡比例、随机抽取、匿名评审”的原则组织开展,抽检论文比例不低于7%。


三、评议方式


为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根据《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办法》,每篇硕士学位论文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议,复评中出现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由自治区学位办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


四、抽检程序


(一)9月13日(星期三)前,各培养单位报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汇总表(电子版)。

(二)9月15日(星期五)前,自治区学位办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毕业论文汇总表,随机抽取参检硕士学位论文篇目,并将确定的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以邮件方式分学校发送至各培养单位。

(三)9月20日(星期三)前,各培养单位按照自治区学位办确定的抽检论文篇目,上报参检相关材料。

(四)9月22日至10月18日,,并通报评议结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须按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程序,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抽检所需相关材料,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论文抽检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按照自治区学位办确定的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上报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抽检论文清单汇总表(附件2)以及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

(三)抽检论文电子版须为PDF格式,论文命名方式为:XXDM_EJXKM_XH_LW,如:64-0101-12011130003-LW,请报送论文时务必按要求命名,不要做任何更改。电子版应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除医学类硕士学位论文需设置密码外,其他学科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带有密码。




联 系 人:张少华  盖文燕

办公电话:0951-5559088  5559089

电子邮箱:nxgj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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