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流程

随着我院每年参加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撰写人数的增多,有许多撰写环节的情况需要明确规定。对此海南大学法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召开论文写作指导会,会后联合发布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的通知,从2017年起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请撰写环节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办理。

1、各位考生可自行联系老师指导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写作,并预选指导老师;

212月中旬将举行1-2次毕业论文讲座,注意微信公众号上通知,并按时参加;

3、本学期末要求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应有指导老师签字),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取消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仍可以参加下半年论文答辩);

42017315日前为提交盲审稿时间,3月1618日组织毕业论文盲评,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可以参加下半年盲评);

52017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时间预计在48日(或9日),定稿以及答辩材料提交时间:45日前。

特别提醒:现在申请2017年度撰写毕业论文通过的考生,如上半年未完成(或未通过)可推迟到下半年的论文答辩,下半年申请毕业论文不能推迟到下一年度(2018年),本年度未能完成毕业论文的下一年度需要重新提交毕业论文费用6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