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报 | 2017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安排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届本科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后期评优总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1)首次答辩时间:6月12日—16日;

2)二次答辩时间:6月20日—21日;

3)学术不端检测时间:6月22日—23日;

4)学位论文最终成绩录入时间:6月24日;

5)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上报时间:6月24日;

6)校级学士学位论文工作优秀指导教师上报时间:6月24日;

7)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汇编上报时间:7月4日;

8)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上报时间:7月4日。


2、答辩工作

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答辩期间内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并于6月7日11点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本科生院:

1)学院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以组为单位的答辩(含二次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具体格式见附件1)。

答辩要求

1)答辩委员会应按专业由不少于6位讲师以上职称且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师组成,设主席1人、秘书1人,鼓励聘请外专业教师或外单位科技人员参加。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答辩中学生要以PPT进行答辩讲解,一般在15分钟左右。并抽取基础题题签库中的2—3个问题进行回答。同时,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答辩程序

①答辩时,学生应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学生被准许进场后,须向答辩委员会成员行礼;

②学生必须致报告词,包括班级、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

③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生讲明答辩要求和有关事项后,准予学生开始答辩;

④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

⑤学生答辩结束,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允许并致礼后方能离开答辩现场;

⑥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后,交给秘书进行统计计算。

学术不端检测

具体事宜如下:

1)检测范围

经答辩后,检测2017届所有本科生学位论文;

2)检测要求

①学生以word文档格式并按照“学院序号-学号-学生姓名”格式命名,向学院提交电子版;

②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对论文进行分类,并以“学院序号-班号”命名;

3)检测工作安排

①各学院对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汇总,并对论文进行核实,同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附件2)以及《XXXX届XX学院学位论文拟定成绩分布统计表》(附件3);

②各学院将汇总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一式一份)以及《XXXX届XX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拟定成绩分布统计表》(一式一份)提交本科生院;

③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④各学院根据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成绩进行处理。

学位论文成绩上报相关要求

1)本科生学位论文的拟定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其中答辩成绩比例分配大致为:优秀不大于15%,良好占35%—40%,中等占25%--30%,其余为及格和不及格;

2)各学院务必于6月24日11点前将经处理后的学位论文成绩按五个成绩等级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附件4)上报本科生院,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3)本科生学位论文成绩由本科生院审核合格后,学院才能在网络上报送成绩。本科生院将对学院报送的最终成绩进行抽查。


3、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1)通过学院答辩后,学士学位论文最终成绩为优秀的,方可申报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2)各学院根据推荐限额(附件5),在学生全部完成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学士学位论文进行集中评议,并在全学院范围组织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6);

3)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的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获得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4)学校将对获得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进行汇编,格式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5)请于6月24日下午14点前,将以下材料报到本科生院:

①《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②论文封皮、摘要的电子文档(具体参照附件7),要求以word文档格式,并将文档按照“学院代码-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格式命名。

6)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不予补报。


4、校级学士学位论文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各学院根据推荐限额(附件8),对全院2017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指导教师进行考核、集中评议,并将拟推荐结果在全学院范围组织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结果于6月24日下午14点前以报告形式上报本科生院。最终推荐结果须包括评选工作总结、评选细则及推荐名单;

2)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复审,对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3)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不予补报。


5、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汇编

1)各学院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选题汇总表》(见附件9)的学生答辩成绩栏时,如果有学生在答辩前被学院取消答辩资格,请在成绩栏内填写“中止”;

2)学生的学位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在立题论证书和选题汇总表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3)最终确定的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装订形成《2017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汇总表及立题论证书汇编》(封面格式见附件10),在封面处加盖公章后,于7月4日前上报本科生院。


6、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

1)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本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质量分析,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完成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

2)请学院于7月4日前将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的纸质版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本科生院。


7、其它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等10项规范的通知》(校教字〔2013〕116号)文件要求,保证各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光宇,电话:0451-82519242。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答辩安排汇总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

3、XXXX届XX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拟定成绩分布统计表

4、XXXX届XX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成绩分布统计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各单位推荐限额

6、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7、《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摘要汇编》样稿

8、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各单位推荐限额

9、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选题汇总表

10、封面格式


2017.6.2-本科生院〔2017〕30号-关于启动2017届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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