啭枝黄鸟近,尝果栗皱开,前后都是2个谓语,为何语法不同?

王力在《汉语诗律学》中,讲过这样2个复杂句的句式:V-N-NN-V(或F),这种句式的特点,是前后有两个谓语,中间名词作主语。使用这种句式的诗句如:

但是第2类,是一个相同的主语,谓语被拆分,在主语一前一后;第1类,是两个不同的主语,只不过第一个被省略了。

中间的主语一个字,前后也有两个谓语。第3、4种句式和第2种为一类,都是一个相同的主语,谓语被拆分为前后两部分。

入村--樵径引,第一个主语我被省略了,我入村,樵径引导入村的方向;尝果--栗皱开,同样,第一个主语被省略,我尝果,栗皱(栗子带刺外壳)破开。

这两句诗,都是两个主语,两个主谓结构:我-入村,樵径-引;我-尝果,栗皱-开。

啭枝--黄鸟-近,啭枝的是黄鸟,距离近的也是黄鸟,可以看作:黄鸟啭枝,黄鸟近。啭枝是前置的谓语+宾语,近是后面的谓语。

泛渚--白鸥-轻。泛渚的是白鸥,看上去很轻盈的还是白鸥,可以看作:白鸥泛渚,白鸥轻。泛渚,是前置的谓语,轻,是后面的谓语。

这两句诗,把前置的谓语放到后面,即:黄鸟-啭枝近,白鸥-泛渚轻。上联半拗体,还可以用,但是下联孤平,就不能用在律诗中了。

再飞鹏激水,一举鹤冲天。即:鹏-再飞激水,鹤-一举冲天。

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即:萤-暗飞自照,鸟-水宿相呼。

但是这四句诗修改后,不符合常见的五言诗句的节奏了。所以诗人会把谓语拆分前置。

这样来看,啭枝黄鸟,泛渚白鸥,是两个偏正词组,这两句就是简单的4-1结构的主谓句:

这样看,其实也能解释得通。例如: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似乎也可以看做:

暗飞的萤--自照,水宿的鸟-相呼

再飞--鹏激水,一举---鹤冲天,如果前2字看为定语,似乎就有点牵强了:再飞的大鹏鸟激荡水波,一举的鹤冲天。

很明显解释不通,因为入村、尝果的主语,和后面的主语不一样,这种句式有两个主语。前面的谓语当然不能做后面主语的定语。

这也可以看出这种句式与其他句式的不同之处。

这种近体诗中诗句的拆分、前置、倒装等,和散文语序对比,是一种错位的表现。这种错位,有的是因为符合近体诗的格律要求,有的是为了有意使用所谓“诗家语” 。

另外,有的诗句看上去像倒置,但也可以看做使用关系语,例如:香传小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