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来袭 | 省学位论文抽检!不好好写论文,学位证给你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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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什么是“省抽检”

各位毕业班的同学,江小研首先要给大家普及一个概念——省抽检“省抽检”是对授予学位一年内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检查,省抽检论文如果不合格的话,学位有撤销的可能性这项工作和“论文盲审”是两回事!!!


本期干货载入中...



研三的师兄师姐们

你们的论文……

写到几万字啦?


总不能……


开个玩笑


小研认为,比起论文的字数

论文质量当然更重要


转眼就到了送审的日子……

NO NO NO



等我的论文查重一过,就坐等答辩毕业啦!刻苦了三年都没人知晓……

师兄,还是有机会展示哒省学位论文抽查说不定会选中你呐,有信心嘛,嘿嘿

抽查?什么抽查我都不怕,毕竟我那么优秀。师妹快跟我说说抽查的具体要求……

师兄请往下看



各部门  各单位

师兄们  师姐们



根据往年文件推测今年做法

万事提前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这么做

一、抽检范围

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的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境外留学生和经培养单位有关部门审定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列入备抽对象。


二、抽检比例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3.5%左右原则上,覆盖所有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并对上年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现象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跟踪抽检,跟踪抽检比例10%左右

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师兄嘀咕什么呢,是不是慌啦



怎么可能!我是希望老师们能看到我这么优秀的论文是时候展现真正的学术了

三、备抽名单

凡规定抽检对象均应列入抽检名单上报入库。抽检名单一律通过学位授予主管部门于当年6月——9月期间一次性上报。报送名单须在培养单位门户网站或研究生教育网公示至抽检名单公布


四、电子摇号

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电子摇号形式产生抽检评议论文名单。电子摇号仪式拟在当年备抽名单报送结束后(大概在9、10月份)进行,将邀请所有培养单位和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负责人及研究生代表共同见证、监督。按照规定的抽检办法和比例,现场电子摇号确定今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名单。“送检论文名单”将在电子摇号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公布。


五、材料报送

纸质送检论文(一式三份),由各培养单位在今年10月份报送,并通过“评议系统”上传抽检论文及汇总表。根据学位论文盲审需要,送检单位请统一要求有关人员对送检论文进行技术处理。,对送检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行为审查并在汇总表上填报。

不知道审查的标准都是什么,我要冲优秀!

师兄的优秀是种习惯,向师兄学习

六、论文评议

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继续依托“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平台实行在线评议。每篇论文按盲审要求发送省内外3位不同培养机构的同学科(专业领域)专家独立评议。专家严格按照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及等级评议规则分项评价,并对单项等级提出判断理由。单篇论文均由计算机系统按规则评定论文等级。


七、委托评议

根据同行评议、本校回避、三校三审等组织规则,完成专家评议工作,将在11月份完成。


八、评议结果

所有评议结果汇总、上报将在今年12月份完成。省评估院将在汇总上报当年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同时,向各培养单位发送《论文抽检评议报告书》。学位授权单位可通过评议系统查看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评议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发文,报国家督导委员会备案。出现“不合格”评议等级的学位论文由作者所在培养单位的学位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论文处理结论,并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有的人……


而有的人……

就是这么自信~

提前看看省抽检论文的封面


▲学术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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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妹,万一,我随便问问啊,论文不合格怎么处理

这有咱们江大的文件

江苏大学文件

江大校〔2016〕546号 



关于印发《江苏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江苏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的专业学位论文抽检以及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一份(及以上)专家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若抽检学位论文有两位或两位以上专家评议为“不合格”,则直接认定此篇学位论文为不合格。导师必须指导论文作者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不超过1年(应届毕业生的修改时间不超过剩余的学习年限数),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提交校学位办,由学位办再次组织“双盲”送审。再次“双盲”送审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将撤销已授的学位(对于未毕业的研究生将终止其培养)。

第四条 若抽检学位论文有一位专家评议为“不合格”,则由学院、科研机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组织由学科带头人牵头的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专家意见进行审议:

(一)若分委会专家组认可专家评议意见,则责成导师指导论文作者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 6个月)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提交校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组织“双盲”送审。当重新组织的“双盲”送审结果累计达到博士3篇次、硕士2篇次不合格情况时,将撤销已授学位论文作者的学位,对于未毕业的研究生将终止其培养。

(二)若分委会专家组不认可专家评议意见,则可向校学位办提出复议申请,或作出同意答辩的决议(此情况仅限由校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出现一篇次不合格而学院送审的专家评议结果全部为“合格”的情况),但本条款每年每学院限用不超过3次。学位论文复议按《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凡分委会专家组作出不认可校学位办抽检评议中出现的一份不合格评议结果而作出同意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决议的,其学位论文送审及抽检评议具体情况均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相关分委会在收到校学位办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办提出符合本办法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 以上所涉及费用均由学位论文作者或导师自理。

第六条 凡出现一份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其指导教师的招生及导师资格按《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规定执行,其指导教师的毕业研究生将被连续三年跟踪抽检,所在学科的毕业研究生论文将被加倍抽查。

第七条 凡出现两份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或经复议仍评议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则按《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规定对其指导教师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对该学科给出警告,减少研究生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以限期整顿等处罚。具体如下:

(一)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1.累计三年内,该学科出现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篇次数(用字母N表示)N≥2篇次,则次年,学校将减少该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其指标减少数(用字母P表示)计算公式:

P=(N-1)×10%×招生指标数

同时,对该学科进行校内通报批评。

2. 累计三年内,该学科出现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篇次比例(用字母Q表示:三年内该学科出现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篇次累计数/三年内该学科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篇次总数)Q≥10%时,则暂停该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年以进行限期整顿。

(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1.累计三年内,该学科出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篇次数(用字母n表示)n ≥2篇次,则次年,学校将减少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其指标减少数(用字母p表示)计算公式:

p=(n-1)×5%×招生指标数

同时,对该学科进行校内通报批评。

2.累计三年内,该学科出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篇次比例(用字母q表示:三年内该学科出现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终审不合格篇次累计数/三年内该学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篇次总数)q≥5%时,则暂停该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年以进行限期整顿。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27日起施行。


江苏大学       

2016年12月27日


我觉得……我再改改论文吧,要让它更完美一些


哈哈,加油吧师兄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学术了!


最后江小研还是要唠叨一句,论文不是你现在提交送审之后就万事大吉啦,盲审意见回来之后你也要仔细修改哦!毕竟,万一你的论文在你毕业之后被省抽检选中,那能否通过就真的要看你的实力咯!




统筹 | 沈晨

编辑 | 胡亚民

审核 | 乌慧玲

新媒体 | 郑越洋

来源 |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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