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沈工教学发〔2016〕62号《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与教学管理部组织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1.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而且要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紧密结合。

2.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的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3.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合适,应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应与历届重复,若重复必须在历届设计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提高,要坚决杜绝设计内容的简单重复。

5.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

三、工作安排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首先由指导教师申报,由教研室进行审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表”。然后,提交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题目数量原则上要大于学生人数5%。

2.各教学单位要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汇总表”,此表一式两份,需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于本学期第十七周周五下班前一同报送教学管理部一份。

3.相关专家于本学期第十八周开始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表”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会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同时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

四、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对自查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并将电子版、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的自查总结于本学期第十七周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教学管理部

2017年12月11日

排版:马广源 

审核:王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