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报高级会计师论文要求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其论文或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ISSN等刊号的期刊,下同),以第一作者或个人名义发表财务、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2.、会计专业著作(或译著)1本以上;


3.、会计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其中本人独自撰写10万字以上。


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翻译章节的著作(译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写(译)作分工证明,并加盖出版社公章。


对于港、澳、台期刊,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批准的发行刊号,在中图报刊网上有详细资料记载,并可进行编目查询。



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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