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本科生2017年春季学期获奖及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醒
       此次登记,为补登上学期(即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所获奖项及论文发表情况,正式登记本学期(即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所获奖项及论文发表情况。

商学院各级本科生: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我院本科生积极参与各类各项竞赛、发表研究成果,树立良好作风、规范学习习惯,促进我院良好院风、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我院将推行《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本科生获奖及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登记范围、要求

       1. 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学生获奖及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办法》(附件1)。
       2. 登记工作以个人为单位,应于论文刊出和证书颁发之日起,尽快、主动、自觉完成。
二    获奖情况登记程序及登记规则

(一)我院学生委员会成立登记工作小组,负责我院获奖情况登记工作。

(二)我院获奖情况登记工作应本着服务同学的原则开展,按本办法执行。
获奖学生在取得证书或获奖证明后,应在一个月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登记(假期则相应顺延):
       1. 打印并认真填写《商学院获奖信息登记表》纸质版(附件2),携带登记表(一式1份)、所获证书或获奖证明及其复印件,到商学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2室)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每月10日和20日18:30~21:00。
       2. 下载并认真填写《商学院获奖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登记表电子版及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的照片到邮箱sxyhjtj@163.com,照片中关键信息需清晰可辨。(自即日起开始接收电子版材料)

(三)我院学生委员会登记工作小组应于每月21日对登记的获奖情况与存档的获奖证明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填写《商学院获奖信息汇总表》(附件4)。

       1.。
       2.。核对工作应于每学期第16周前完成。
三    论文发表情况登记程序及登记规则

(一)我院学生委员会成立登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登记工作。

(二)我院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工作应本着服务同学的原则开展,按本办法执行。
论文发表学生在论文刊出后,应在一个月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登记(假期则相应顺延):
       1. 打印并认真填写《商学院论文发表信息登记表》纸质版(附件3),携带登记表纸质版(一式1份)、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复印件以及所发论文页复印件,到商学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2室)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每月10日和20日18:30~21:00。
       2. 下载并认真填写《商学院论文发表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登记表电子版、所在期刊封面照片以及所发论文页照片到邮箱sxyhjtj@163.com,照片中关键信息需清晰可辨。(自即日起开始接收电子版材料)
(三)我院学生委员会登记工作小组应于每月21日对登记的获奖情况与存档的获奖证明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填写《商学院论文发表信息汇总表》(附件5)。
       1.。
       2.。核对工作应于每学期第16周前完成。
注意事项
(一)各登记表从网上自行下载。
(二)为确保登记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位获奖同学或论文发表同学汇集有关材料,保证材料无误后以上述指定方式提交。如出现表格缺漏、材料信息不明确、证明材料与表格填写内容不符等情形时,提交人必须修正补齐材料后统一提交。
(三)为确保登记过程有序、有效、透明,商学院分团委将委托商学院学生委员会对登记工作小组的登记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商学院学生委员会邮箱:sxyxswyh@126.com解答有关疑问。


 获奖情况和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工作是关系到商学院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班班长及各位获奖同学、论文发表同学予以高度重视,学生委员会相关部门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对待登记工作。保证登记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

联系人:郭虹老师  朱静雯
联系方式:18401681886
(四)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本科生获奖及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办法》
2《商学院获奖信息登记表》
3《商学院论文发表信息登记表》
4《商学院获奖信息汇总表》
5《商学院论文发表信息汇总表》


网盘分享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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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分团委
商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