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9批次学位论文初评工作已经结束,即将进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及要求

    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范和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附件一)。

   二、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安排

   1、2017年12月15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进行答辩(14:00开始)

   2、2017年12月18日:学前教育专业进行答辩(8:30开始)

   3、2017年12月19日:电子商务专业进行答辩(8:30开始)

   4、2017年12月19日:法律专业进行答辩(14:00开始)

   5、2017年12月20日:汉语言专业进行答辩(14:00开始)

   6、2017年12月21日:教育管理、小学教育专业进行答辩(8:30开始)

   7、2017年12月26日: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业答辩(8:30开始)

   8、2017年12月27日: 会计专业答辩(8:30开始)

   9、2017年12月28日:工商管理专业进行答辩(9:30开始)

   10、2017年12月29日: 应用心理学专业答辩(8:30开始)

   11、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答辩时间待定

   答辩名单及答辩顺序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201709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二)。

   三、答辩准备

   1、如因人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答辩,需在答辩开始前提出延期答辩申请。答辩三个工作日前发送申请至:xs@58800243.com

   2、学位论文初评成绩为合格的学生,提出答辩申请,须在答辩前四日内将申请表发至:xs@58800243.com

   3、凡未参加答辩学生,其学位论文成绩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不能重修,请答辩同学引起重视

   4、答辩安排表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会有时时变更,请随时关注变更情况。

   四、答辩方式

   全部到学院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层(电梯12A)1318室,参加现场答辩的同学需自带一份纸质学位论文,提前十分钟到达答辩现场。

   注:部分同学论文成绩未出,安排表依照红色代替及标注。如初审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的将进入正式答辩,成绩合格的需提交申请。成绩不合格的将不能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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