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届毕业生
毕业论文与实习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
1.2016年11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2.2016年12月7日13:30论文写作辅导暨导师见面会。
3.2017年2月22日交开题报告至指导教师,与指导教师确定论文详细写作计划。
4.2017年3月1日下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按照论文的篇幅、格式、书写、装订等具体要求撰写论文。
5.2017年3月8日前确定论文初纲。
6.2017年3月15日前确定论文细纲。
7.2017年3月29日前完成论文初稿,并进行学校统一安排的第一次论文查重工作。
8.2017年4月12日前完成论文定稿,并进行学校统一安排的第二次论文查重工作。
9.2017年4月26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和答辩。
10.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有抄袭者,一经查出,以不及格论处,不得毕业。
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单位由学生自行联系。
2.毕业实习时间为第八学期1-8周。2017年2月20日毕业实习开始,实习指导教师即为学生本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3.2017年3月1日下午到校,领取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指导手册。同时上交实习单位出具的盖红章的实习接收证明(实习接收证明要求统一格式,模板于经济学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以班为单位由班长及学委统一收齐后上交学院办公室。
4.2017年4月14日毕业实习结束。
5.2017年4月19日前将《本科生实习报告》、实习成绩考核表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实习报告模板于经济学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实习报告不得少于2000字。
6.未按要求上交实习接收证明、实习报告的学生,视为未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不得毕业。
返校时间
第八学期毕业班的返校时间:单周周三下午
地点:与各自导师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学院
2016年11月30日
责编丨梁晴
监制丨王媛鹤
信息来源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