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学教育教学 论文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岩教学字第〔2017〕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各中学及有关单位:

:“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 “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将激励我市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致力于教育研究,教育创新,促进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同心同德打造我市“红土书香”教育品牌。应广大中学教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中学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本市中学、教研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个人撰写或集体讨论个人执笔的关于教育领域的涉及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各类论文,均可参加本次评审活动。

        2.所征集的论文由市教育学会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由我会发给证书,并根据自愿原则将需要汇编的获奖论文进行汇编。对特别优秀的论文将推荐省学会刊物选用。

        3.参评论文按原办法每篇收取评审费(含汇编费等)130元。评审费交款方式为:①直接到市教育学会交论文的,一并交清评审费;②通过邮寄论文的(请勿用包裹形式邮寄!),必须在寄发论文的同时从邮局汇出评审费(请勿在论文中夹寄钱款!)。所有论文均先交款后评审,不交款不予评审。论文评审后因质量较差不能汇编的,每篇退还80元。

        4.每位作者只能提交1篇论文参加评审,请认真撰写。参加评审的论文每篇字数限在2000—3500字。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打印论文要求:(1)论文一律用A4纸、仿宋小三号字体打印,一式两份。同时还应将论文用电子邮件发送一份给我会。邮件地址:lysjyxh312@163.com。论文只发电子邮件但未寄送书面论文的,一律无效。 (2) 论文第一页的左上角注明科目及字数(如“中学语文”,3000字)和作者个人手机号码,不要加论文提要和封面。(3) 在论文题目下边写明作者所在的学校(要写全称,一定要写清什么县什么校)和姓名。

        6.报送的论文必须是作者自己写的,并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严禁抄袭。我会将对来稿进行严格把关筛查,如发现有抄袭行为的,将不予汇编,不予退款

        7.收取论文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获奖证书和《论文汇编》预计在2018年6月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寄交论文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闽西教育中心三层312室;收件人(或收款人):龙岩市教育学会,联系电话:2319002。

        8.请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和有关学校,协助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发动工作。

 

                                龙岩市教育学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