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学院学位分委会、各学科点要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稿)》(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向各学院学科点、学位分委会提交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论文评审、答辩。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材料:

1、提交《发表文章及科研成果情况表》及发表的论文或专利授权证明。原件由分委会审核,提交论文复印件(含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若是已经接受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及交费通知单)。
     2、成绩单。
     3、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Word电子版和纸质1)

4、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纸质3份和PDF文档,学院同意答辩后,汇总交由学位办统一送审)。

对发表论文或者专利授权达不到“实施细则”要求的申请人,建议其延期答辩,学位论文确属优秀的,经个人申请,导师和学科点审核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其论文发表或获得专利授权符合“实施细则”要求后方可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是否授予其学位。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材料:

审核材料包括:

1、提交《发表文章及科研成果情况表》及发表的论文或专利授权证明(如有)。原件由分委会审核,提交论文复印件(含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若是已经接受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及交费通知单)。

2、成绩单;

3、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Word电子版和纸质1)

4、根据“实施细则”要求需要盲评的,提交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纸质2份和PDF文档)。

各学院学科点、学位分委会需严格审查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情况,以确定其学位论文是否需要盲审。

(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材料:

1、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Word电子版和纸质)

2、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纸质2份和PDF文档)。

3、交费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论文评阅与答辩

(一)论文评阅

1、博士:学位论文需盲评,各学院审核博士学位申请人答辩资格,通过后,将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纸质3份和PDF文档)交由学位办统一组织实施,评阅结果及时反馈学院。

2、全日制硕士:不需要盲评的由导师聘请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阅人(校外1人),盲评工作由学院统一具体实施,评阅工作结束后,应汇总各学位点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情况(附件5),报学位办备案。

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需盲评,由学位办统一组织实施,评阅结果及时反馈学院。

(二)论文答辩

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分委会汇总各学位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6),报学位办审核备案。

1、博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一般应是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应有一半左右的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

2、硕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成员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应专业职称以上的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位外单位专家。

三、报送材料

(一)答辩前交的材料:

申请答辩的同学向院学位分委员会提交论文的原始试验记录,以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审查,不提交原始试验记录的不得参加答辩,答辩后院分委员会要归还原始实验记录。

(二)答辩后交的材料:

答辩后,研究生根据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分委会汇总。相关表格请见附件4

1、博士生:

①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1份)

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③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审核表(1份)

④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

⑤《发表文章及科研成果情况表》及成果复印件等(纸质和电子挡各1份)

⑥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2份)

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⑧学位论文纸质5份(研究生、导师签名)及其电子版(word文档)

⑨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录入表(内容需认真填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学位授予,提交电子档于学院分类汇总)

2、全日制硕士生:

①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1份)

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③学位论文评阅人组成审核表(1份)

④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审核表(1份)

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

⑥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2份)

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⑧学位论文纸质4份(研究生、导师签名)及其电子版(word文档)

⑨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录入表(内容需认真填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学位授予,提交电子档于学院分类汇总)

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

①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1份)

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③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审核表(1份)

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

⑤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2份)

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2份)

⑦学位论文纸质4份(研究生、导师签名)及其电子版(word文档)

⑧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授予学位信息录入表(内容需认真填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学位授予,提交电子档于学院分类汇总)


论文电子版必须以姓名学号命名,分学位点汇总;分委会表决结束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附件7,注意签字盖章)及其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四、日程安排:

 完成时间

 

备注

4月28日(11周)

    学位申请人提交《答辩申请信息表》电子版至学院汇总、《导师对学位论文评价表》(导师签字)交学院

 未按时提交材料者不予参加本次送审、答辩

4月28日(11周)

    完成第一次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以及最后一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送审工作

  相似度检测需提交word版本(以学号_姓名_论文篇名命名),导师审核后交由学院汇总至学位办

    双盲评阅论文应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其中纸质论文博士3份,硕士2份,以及PDF版本。

博士、在职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汇总后报学位办统一送审。

6月3日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填写、上报有关学位申请材料至学院


6月3日—6月11日(17周)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学院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6月11日(17周)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6月12日—6月16日(18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6月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学位申请人需在所有相关费用缴清后才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各学院根据《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学位论文双盲规定,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情况汇总表》(附表5)提交学位办;答辩前一周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附表6)提交学位办审核

(三)在送审前对学位论文(Word版本)通过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答辩后进行抽检(30%)。

(四)所有填写的学位材料及表格为永久性档案材料,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

(五)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论文书写格式》(附件2)执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阅、答辩和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授予学位信息微机录入表等信息,是授予学位和上报材料的重要依据,要确保完整、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由当事人负责。

(七)请各学院分委会周密安排,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将有关内容及时通知学位申请人和导师。

(八)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处网页,查看最新通知。

(九)有关答辩事项咨询:勤政楼230室,联系人:徐伟,联系方式:0551-65786436,邮箱: 

附件(阅读原文):

1、答辩申请信息表

2、导师对学位论文评价表

3、安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版)

4、论文书写格式

5、学位授予流程图

6、申请学位所需表格: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7、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情况汇总表

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决议、名单

10、分委会表决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