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京、安徽、四川、辽宁发布最新停考专业名单!



近日

北京、安徽、四川、辽宁四个地区

发布了调整和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

学姐整理出来

第一时间汇总给大家

报考该地区的同学一定要注意以下信息




北京考生看这里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31日起,变更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并调整主考学校和专业考试计划。相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变更说明



二、主考学校变更及相关事宜说明


1.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的主考学校为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6月申报的毕业论文由北京邮电大学负责指导,2018年下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将取得北京邮电大学副署盖章的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2.2018年6月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取得中央财经大学副署盖章的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18年下半年仍可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的学位,自2019年起,中央财经大学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三、专业课程调整


1.“项目管理案例分析”(05067)课程考核方式恢复为非笔试课程考核方式,2018年下半年按照非笔试方式考核。


2.“系统工程”(03095)课程的考核方式由原来的笔试调整为非笔试,学分不变。原考核方式为笔试的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可以顶替新的非笔试课程成绩。2019年上半年按照非笔试方式考核。


3.原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名称变更为工程管理专业(项目管理方向)(专升本)后,除以上两门课程有所调整及原项目管理毕业论文改为工程管理毕业论文(课程代码12357)外,其余课程名称、代码、考核方式等均不变。


四川考生看这里


四川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调整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强化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专业名称及代码


按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规定,将部分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调整(见附件1、附件2),从2019年1月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完全一致,对考生参加公招、考研、就业等有利。各专业课程设置仍然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相关规定。


附件1:



附件2:


http://www.sceea.cn/Html/201805/NewsDetail_666_3.html


二、停考部分专业


停考数学教育等6个专业(见附件3),停考专业从2018年10月起停止接收新考生报名注册,从2020年10月考试后停止安排课程考试,从2021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上述停考专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专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该专业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其他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课程可以按要求进行转免。


附件3:



三、原停考专业的补充规定


原停考的义务教育等2个专业从2019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其中原停考的统计等10个专业从2020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见附件4)。 


附件4:



注意: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从2018年10月自学考试起,集中循环安排本次停考的6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特别是体现学科特点和要求的专业课程。请大家提前做好学习规划,及时报名、参考。


安徽考生看这里


从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纳以下专业新考生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为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50206)、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60102)、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会计电算化(专科,专业代码020242),共4个专业。



辽宁省考生看这里


辽宁省在2018年5月25日,发布了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后的开考专业共45个,包括专科开考9个专业专升本开考36个专业一对一调整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调整后专业名称不同的,原专业名称(红色字体)将取消,调整为新的专业名称,调整后专业名称相同的,只调整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二、主考院校相同、专业名称不同的两个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涉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独立本科段)航海技术方向和轮机工程方向两个专业,专业代码:B080325,调整后合并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1901,主考院校为大连海事大学,原专业计划暂时不变,分为A/B计划对应原专业航海技术方向和轮机工程方向。


三、主考院校不同,并且报考人数较多的两个专业合并为《专业清单》中的一个专业,启用新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保留原有专业的专业计划,同一专业名称下设不同的专业计划,(A/B计划对应原专业和主考院校),原主考院校不变。调整后专业名称不同的,原专业名称(红色字体将取消),调整为新的专业名称,详见下表:



四、以下专业停考,2021年6月30日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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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度会差一些

大家记得点击查看原图


自考政策相关链接在这里:


【通知】2017--2018,全国各省市自考政策改革汇总(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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