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2016级申请学位学生论文查重的通知

特别提醒: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到河大总校参加答辩时间有所调整,由4月21日、22日改为5月5日、6日。


2015级、2016级这一批申请学位的学生请注意:

为保证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学生必须独立撰写论文,不允许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定稿前要进行论文自查,重复率一定要低于20%。答辩后学院将对所有申请学位所提交的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普查,答辩教师参考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检测结果给出论文成绩,学校还将采用更权威的学术不端检测数据库进行审查,被学校认定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现象的学位论文,将按照《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为保证论文顺利通过审查,学校赫成考试辅导中心提供论文检测服务,和学校学位办检测数据库一致(此数据库也是最后学位厅审查学生论文用的数据库)用其他数据库检测,因数据不一致,无法保证学生顺利通过。学生做一下检测,如有抄袭,尽快修改。重复率务必低于20%。

联系邮箱:2721568010@qq.com

联系电话:13903121249刘老师,18803129569韩老师


即日起——4月30日,请本次申请学位的学生到河大函授站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表,带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论文电子版(查重率低于20%的定稿论文)在答辩后一周内发到邮箱hbdxgkq@163.com,论文的命名格式为:专业-身份证号-姓名,备注申请学位查重定稿论文。


具体论文答辩安排、论文模板等附件请到函授站网站或者公用邮箱进行下载查看:

【网站:http://www.hbdxhsz.com首页的下载专区里】

(提示:网站必须电脑查看,手机上下载不了。)

【邮箱:hbdxhgz@163.com,密码:3166862】

                                         河北大学函授站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