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浙江师范大学从2018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

浙师首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啦

有意向的童鞋

赶紧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招生简章吧


一、招生计划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10人,其中全日制计划4人,非全日制计划6人,。

二、招生专业方向和学制

(01)学校课程与教学;(02)教育领导与管理。

教育博士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各级各类学校具有相当成就的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教师。具体专业方向条件如下:

  01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不招高校专任教师)和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

  02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3.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


4.具有硕士学位(不包括同等学力研究生)。


5.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课程修读期间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四、学费

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暂定为12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暂定为80000元/生(全程);

最后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31日

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网上报名时:

选择“统考注册”和“统考登陆”;

专业名称选择“045100教育”;

研究方向选择“01学校课程与教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或“02教育领导与管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报考院系选择“教师教育学院”;

指导教师选择“指导组”。


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网报后向我办提交下列材料


(1)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2)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课程修读期间全脱产学习证明;

(6)考生承诺书;

(7)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职称证书、研究论文等复印件)。


2.送(寄)报考材料

考生须在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上述各项报考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429研招办,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83026,联系人:方老师、牧老师)。


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或不在规定时间将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

(1)缴费标准: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50元。


(2)缴费方式:为方便考生,2018年博士入学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网上银行收费系统(http://xsjf.zjnu.edu.cn/sfweb2/),凭“bs+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相同,如bs20180001)登录,选择网银或微信缴费,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免收手续费。网银缴费只限农业银行网银,微信缴费不限银行。


(3)缴费时间:6月4日-6日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6月6日-8日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外邮寄。

七、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01)学校课程与教学:英语、教育综合、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

(02)教育领导与管理:英语、教育综合、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6月9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下午14:30-16:30)

初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

6月9日晚上9点左右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为6月10日一天,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录取

,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考生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

九、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公开招考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4.我校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定向培养研究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5.非全日制(含全日制定向培养,单位资助学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助学金,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学校将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详情及相关文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 | 研究生院

推送 | 陈仕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