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资助优秀论文和预答辩的通知



2013级法硕(非法学背景)、2014级法硕(法学背景)、2013级法硕(体改班)、2013级在职法硕同学:


1、论文提交时间:

依照我院此前发布的关于2016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的通知,请上述年级同学于2015年9月30日16时前将学位论文初稿的打印版本和电子版提交到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608室)!请同学们按规定时间提交,不得延误!仅限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同学延迟至10月8日16时前提交。提交学位论文初稿时需一并提交带有导师签字的“法硕学院论文初稿评阅意见”(见附件)。


2、资助优秀论文:

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的同学将获得研究生院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评选资格。我院将按研究生院的要求,组织评选优秀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资助。


3、预答辩:

未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的同学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时间暂定为10月下旬。预答辩不通过者将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即不能按时毕业。


上述事项望同学们周知,并按规定切实落实!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