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解答】花了一万元找人代笔毕业论文,学历造假即使未获益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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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张为了在将来的晋升中更有优势,报考了某大学的在职研究生,精心备考后顺利被录取。但在认真上了一段时间课之后,小张听说在职学习用不着太当真,随随便便就能拿到学历,于是,他便屡屡旷课,最终毕业论文也是花1万元找人代笔。


  单位领导听说这件事后,与小张严肃谈话,告知他这一行为已违反党纪。小张表示不理解:自己还未利用这一学历取得晋升,怎么就严重到违反党的纪律的程度呢?




小廉有话说

  党组织历来鼓励党员干部工作之余求学深造,提升能力。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动机不纯、态度不端,不求真才实学,把学习异化成“镀金”行为,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这不是单纯的个人诚信问题,而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对该行为有如下规定: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



  只要党员干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查实,不论是否谋取利益,。如果相关利益已经得到,则要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基础上,予以纠正。




  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党员干部学历造假是“文凭腐败”的一种,不仅破坏了干部在职学习的风气,挫伤了刻苦学习者的积极性,还败坏了党员干部的声誉,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必然为党纪所不容。


  不论是通过假档案人为拔高自身条件以满足干部选拔任用要求,还是通过报告,谎报、,其目的都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其本质都是对纪律和规矩没有敬畏。


编辑:廉洁佛山微信编辑部

来源:廉洁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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