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2017年重庆市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术型学位论文。
2.硕士论文从校级优秀论文中推荐,博士论文可以不限。
3.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4.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1.每个单位硕士论文推荐1篇;博士论文1-2篇。
2.学位分委员会推荐名额见附件9。
1、11月13-12月4日:各单位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12月4号前将材料报送相应的学位分委员会。同时,将所有电子文本报送学位办。
2、12月6-8日: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务必于12月8日由分委员会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不要分散返回到学院)。
3、12月8日:学校审定并公示。
1.推荐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与原文一致);
2.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3000字,硕士学位论文2000字左右,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附件1)、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
3.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4)1份;
4.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1份;
以上材料除第一项只需电子版外,第2、3、4项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版。
5、提供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纸质证明材料,并附上封面(见附件6、7)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检索报告;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1、表中一级学科名称和代码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和代码如实填写。
2、请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查询无误。
3、电子文档发送:
邮箱:zhping@swu.edu.cn,或研究生院QQ群学位办,或拷贝到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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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徐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