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创有你】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竞赛奖励和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积极从事科研,促进其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学术竞赛和骑车学术会议,不断提升我院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办法》(华南农办〔2014〕154号)、《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实施》(华南农办[2010]4号)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或资助事实,本办法未规定属于奖励或资助具体项目的,可以比照本细则规定的最相类似的具体项目奖励或资助,提请学院审批。


第三条

依照本办法进行奖励或资助的事实应当发生在统计时间区间内。


第四条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同一奖励或资助的事实同时符合数项测评奖励或资助的内容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奖励或资助的具体项目。


第五条

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其自愿申报,指导教师审核推荐;如无指导教师的本科生,可由班主任审核推荐。


二、发表学术论文奖励


第六条

学术论文奖励标准:
论文层次 奖励(元/篇) 备注
中国社会科学、SSCI期刊 10000 论文字数需3000字以上。
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经济研究 5000
EI全文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一级学术期刊 2000
ISTP 全文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1000
非一级学术期刊的CSSCI来源期刊 1000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按最新版动态调整)港澳台地区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800
其他一般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300


第七条

发表论文类别条件:
(一)一级学术期刊标准:按照《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3〕54号)认定的一级学术期刊,且被CSSCI 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二)《求是》、《新华文摘》、转载的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15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视为一级学术期刊论文。
(三)非一级的CSSCI学术期刊,是指按《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3〕54号)认定的一级学术期刊以外,且被CSSCI收录(不包括CSSCI拓展版)的学术期刊。
(四)合作论文奖励:SSCI、SCI、EI 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是导师本人,第二作者是其研究生或者其指导的本科生,学生奖励按照第六条奖励标准的50%执行。
(五)期刊学术论文不足3000字的,按以上标准的40%奖励。
(六)论文层次中一级、二级、CSSCI及其他特殊期刊间相互交叉重复的,选择最高一级奖励。


第八条

发表论文其他条件:以上类别论文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院在读或毕业一年内的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如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则申报者应为第二作者;如有多名并列第一作者,申报者应为排名最前的学生作者。
(二)责任作者应为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师,责任作者若为其他单位教师的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和责任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四)申报的论文须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且图书馆提供的“收录证明”上写明的时间应为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含1年,精确到月,毕业时间春季为当年6月,秋季为当年12月)。
(五)论文被SCI、SSCI、A&HCI收录的,需要提供收录证明的原件。申报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是中文一级学术期刊论文且为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的,无需到图书馆开具证明,但需要用荧光笔标出相关的内容。


三、参与学士会议资助


第九条

学术会议资助类型:
申请资助的学术会议,原则上应为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国际或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会议主题应与申请者专业领域紧密相关。


第十条

申请会议资助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2.申请资助的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必须有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被高水平学术会议录用的会议论文;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优先资助条件
1.被邀请在学术会议上作报告;
2.参加国际顶尖会议(会议论文可被四大索引检索的重要国际会议)。


第十一条

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在学习期间资助参加学术会议1次。
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参加学术会议总报销额度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资助额度。学院资助额度为:在境内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不超过2000元;在港澳台地区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不超过4000元;在亚洲其他地区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不超过5000元;在欧、美等地区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不超过8000元。学院主要资助研究生或者本科生的会议注册费、往返差旅费等(会议期间与会议无关的考察、参观、饮食等费用自理),差旅费按学校差旅费标准报销。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学院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每个学期开始后五周内完成上个学期学术论文的统计,经公示后,学院兑现奖金。
(二)学术会议获资助者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提交“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总结”一份、参会文章等材料。评审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三条

学术竞赛类型:
申请获奖奖励的学术竞赛,原则上应为大学生学术性专业比赛,其主办方原则上应为政府、党团组织、各高校或者其他学术科研机构。


四、参与学术竞赛奖励


第十四条

申请学术竞赛奖励的条件:
申请学术竞赛奖励的项目第一作者必须为我院本科生或者研究生。


第十五条

学术竞赛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奖励金额(元)
国家级一等奖学生集体奖励10000,指导老师奖励5000
国家级二等奖学生集体奖励8000,指导老师奖励3000
国家级三等奖学生集体奖励5000,指导老师奖励2000
省级一等奖学生集体奖励8000,指导老师奖励3000
省级二等奖学生集体奖励5000,指导老师奖励2000
省级三等奖学生集体奖励3000,指导老师奖励1000
厅级一等奖学生集体奖励5000,指导老师奖励2000
厅级二等奖学生集体奖励3000,指导老师奖励1000
厅级三等奖学生集体奖励1000,指导老师奖励500
备注如奖项为特等奖的奖励级别按一等奖算,以此类推。三等奖下降一级。


第十六条

学术竞赛奖励等级的核定:
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学术竞赛奖励的级别,应按照奖项授予单位的级别、竞赛的参赛范围等因素认定;

同一奖项的授予单位有多个的,应当将其中级别最高者确定为该奖项的级别。


五、申请时间与递交材料说明


第十七条

发表论文奖励申请:
(一)研究生或者本科生本人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年发表论文奖励申报审核推荐表》(以下简称《审核推荐表》),附上所申报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请用荧光笔标出)+全文)、论文被SCI、SSCI、A&HCI收录证明的原件(收录证明的办理流程见附件),《审核推荐表》与论文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装订成一本材料上交。申报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是中文一级学术期刊论文且为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奖励的,无需到图书馆开具证明,但需要用荧光笔标出需要的内容。
同一申报者申请多篇论文奖励时,请将全部论文题目和信息填写在同一张《审核推荐表》里。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已经毕业的,请详细填写毕业的年份和月份。责任作者签名和学院(部)的证明公章务必加具。学生本人在《审核推荐表》上签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指导教师(责任作者)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该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进行确认,并在《审核推荐表》上签字。学院对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审核,在《审核推荐表》上加具意见及公章。本科生论文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导教师余祥审核,并加具意见和公章。
(三)申请者去图书馆开具收录证明前要准备好论文电子版本和打印件(或复印件)(打印件或复印件上要注明需要开收录证明的作者的姓名和文中单位。如是代办,要写清代办人姓名和单位。图书馆要将打印件或复印件保留存档),现场明确告诉图书馆工作人员,本次要开具的是“年学生发表论文奖励的收录证明”,且开具的收录证明要符合“学生申报年论文奖励收录证明要求”。
(四)学生本人报送材料。每学年的3月份和9月份接受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为3月份每周五下午和9月份每周五下午。申报者要根据学院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17号楼105办公室,交于余祥老师审核,逾期不受理。同时将《审核推荐表》和论文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加作者姓名命名,例如“公管学院张三.doc”)发送至scauyxiang@163.com。(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缺一时不予受理)。
(五)学院审批后,公示奖励名单和发放奖金。


第十八条

会议资助申请:
(一)会议资助项目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接受申请。项目采用“先申请、后资助”方式,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推荐,学院审批。本科生则向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指导教师申请。未申请者,不予以资助。
(二)申请者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会议正式征文通知;
3、论文录用证明及全文;
4、主办方的邀请信(电子邮件形式的邀请函需要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英语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件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须提供外语水平证明。


第十九条

学术竞赛奖励的申请:
(一)提出申请:学生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学术竞赛奖励审批表、获奖证书、项目成果、比赛现场照片等事实证明材料。
(二)材料核定与公示: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后,将学生的学术竞赛奖励情况公示至院网。
(三)奖金的领取:获奖学生凭相关证明
(四)学术竞赛奖励于每学年的3月份和9月份接受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为3月份每周五下午和9月份每周五下午。项目采用“先申请、后资助”方式,由获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凭相关材料领取奖金。未申请者,不予以资助。
(五)申请者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学术竞赛奖励申请表》;
2、获奖证书;
3、项目成果全文;
4、比赛现场照片等。
(六)申请材料的有效时间:自提出申请上一年的9月1日起算至第二年的8月31日为止,未在此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时间不符合条件。


六、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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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曹瑞晖

责任编辑: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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