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最新通知·关于提升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质量、论文盲审及抽检的相关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的要求,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需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需经过四次评审:校内双盲评阅授予学位前市双盲评阅授予学位后市双盲抽检。如未通过校内双盲评阅和授予学位前市双盲评阅,学生将延期答辩,再次送审合格并通过答辩后授予学位;,学生已获得的学位将予以撤销,同时取消导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相关硕士点如连续三年有抽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撤点

鉴于以上情况,请各位硕士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写作,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合理安排时间,认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积极加强与导师间的沟通和交流,提升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水平和质量,否则将会因论文质量不合格给个人、学位点、学校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部)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