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2018届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毕业研究生: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修改,定稿后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到各培养学院(若定稿后的论文题目、关键词等与申请答辩时提交的论文题目、关键词不同,请务必在《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中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学院的论文


1、时间:答辩完成后至6月11日。

2、地点: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办公室。

3、份数:

博士生:一式2本(胶订,蓝色封面纸质210克)及电子文件。

硕士生:一式1本(胶订,黄色封面纸质210克)及电子文件。(注: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校外导师不能为空)。

注:提交电子学位论文应与纸版一致。学位论文电子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

学术型硕士生: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姓名_LW.PDF,如:水产养殖专业的学生应命名为10566_090801_ 2111201102某某_LW.PDF。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

专业型硕士生:学校代码_专业领域码_学号姓名_LW.PDF,如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的学生应命名为10566_095110_2111303011某某_LW.PDF。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

4、论文要求

(1)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只能手写签名,不能打印、复印。

(2)论文封面上的内容应填写完整。分类号、UDC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位管理栏目查询;如论文为涉密论文的(必须已经办理相关手续),需填写密级及保密期限,其他情况不填写密级。

(3)论文的格式及书写规范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校研究生〔2017〕11号)

注: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如未按时提交者,不能参加本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需延期到下半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提交图书馆的学位论文


1、份数:一式2本,论文电子文档提交到图书馆的相关系统中,系统网址为http://210.38.138.6:8080/,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为123。

注:涉密论文不需要在网上提交电子文档,但要将电子文档及涉密审批表复印件一式1份直接交到图书馆。


三、论文回执单


各培养学院辅导员老师收到符合规范的学位论文方可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在验收人处签字)。毕业生保管好回执单,做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凭证之一。


四、研究生证


学院统一收回毕业生的研究生证,并在“乘车区间”页盖“毕业留念”章后返还给本人,并在纪念章下面统一注明时间为2018年6月。

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研究生证逐一盖章,若研究生证丢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导师签字后交给学院保存。


五、其它


各培养学院6月12日前将学位论文纸版及电子文件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9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附件2:论文回执单


(审核编辑:金国望)

(责任编辑:陈思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