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支持博士研究生争创全国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浙工大研〔2017〕7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新一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并对上一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进行中期考核。


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博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有志于争创全国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不涉及延期公开。

2.申请时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选题新颖,有较大创新性,有望取得创造性成果。


(二)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位点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8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排序,并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含排名)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2.申请人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3.申请人指导教师及两位国内外同行知名教授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推荐表》;

4.申请人的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含开题报告及评审意见)。


二、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7度受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人员,含2017年度申请获资助及2017年度考核合格继续资助的人员(已申请结题论文送审的除外)。


(二)材料提交


相关人员将经导师签字的中期考核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资助期间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一份。

联系人:杨细银,电话:88320648,邮箱:yjspy@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

供稿:培养办 杨细银

编辑:杨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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