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推介丨我院田鹏辉教授于《法商研究》发表论文《经济安全与经济刑法立法模式选择》


【内容简介】我院田鹏辉教授于《法商研究》2018年第3期发表论文《经济安全与经济刑法立法模式选择》。



田鹏辉老师认为,。经济刑法是立法者为因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法行为而设置的罪刑规范。保护经济安全,应当成为经济刑法的基本立法理念,强调经济安全有利于经济刑法规制范围的划定和立法模式的选择。基于限制机能主义刑法观,经济刑法既应注重对经济安全的保护,又不能妨碍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我国应确立分阶立法模式,立法者应尽可能对所欲规制的行为类型进行准确的描述,使一般的经济不法行为与经济犯罪行为相区别,从而实现行政法与刑法的有效衔接,促进司法认定与处罚的公平,让市场主体能够预知自己经济行为的法律后果,激发市场主体经营和交易的动力。



【作者简介】

田鹏辉,男,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刑法学科负责人,第十五届沈阳市政协委员。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辽宁省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辽宁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刑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多年来,田鹏辉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法学教学新模式。他始终坚信,法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让人们在具体的个案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进而提升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他特别注重实践教学和互动教学,始终坚持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来分析法条、阐释法理,一直在努力实现“讲得通、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的预期目标。

在投身教学改革的同时,他还积极进行科学研究,触碰法学理论中的前沿和热点,并将在公务员经历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认知融入法学研究之中。近年来在中国检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出版《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多部,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当代法学》等核心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刑事司法宽容及其偏差控制研究》、。连续四届获辽宁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其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成果,、科研平台起到了比较重要的支撑作用。



《法商研究》1957年创刊,1986年复刊,是中国法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15家法学核心期刊之一。。据最新期刊评价数据,《法商研究》在CSSCI来源期刊(2017-2018)法学类期刊排名第4(4/23),在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版)》法律类排名第5(5/29)。目前,《法商研究》的综合影响因子为2.383、复合影响因子为3.987。

《法商研究》坚持以质取文,实行透明、公正的三审责任制和双向匿名同行评审。选稿主张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崇瞄准中国法治热点和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性研究,强调理论结合实践,紧跟学术前沿。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学科是学校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刑法学是学校重点建设的二级学科,近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人才建设方面,积极凝练学科队伍,培养了一批田鹏辉教授这样的学科骨干,发表了大量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主持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为我院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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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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