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南大学


关于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18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落到实处。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意识形态审核,由导师负责把关,如有问题提交到二级学院党委审定。在学位审核工作中,各二级培养单位和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必须按照《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中大研字〔2009〕7号)中第一章总则要求,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标准。 

二、,加强“学生-导师-学科-学院-学校”五位一体的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建设,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导师的第一责任。各二级培养单位和学位分委员会须遵照学校文件规定,加强开题、进展考核、预审、查重、评审、答辩、,督促研究生、导师及有关专家落实职责,完成好学位申请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审核学位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流程须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答辩信息,答辩人数安排原则上要求每半天博士不超过2人、硕士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其音像资料由二级单位保存一年备查。 

三、各二级单位须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工作。学位申请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一致,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定后方可提交到二级培养单位管理员进行检测。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二级培养单位检测,自行在外检测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责任自负。申诉或延期复检的学位论文必须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同意后方可重新上传检测。 

四、各二级单位和学位分委员按照《中南大学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细则》(中大人字〔2017〕7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执行。,每学年按学科以20%左右比例抽样“双盲”外审,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质量监控。对国家级、省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给予停招、扣减招生指标等处理,并与教学事故、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合并处理。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6月1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完成学位审核与评定工作,其中重点审核:(1)查重率>20%论文;(2)论文评阅意见有专家给出“一般”结论的论文;(3)重新送审论文;(4)在各级博士、硕士论文抽检结果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含“较差”等次)所在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5)超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等,并将学位审批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定学位应有书面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存档材料,以便日后检查与评估。 

六、目前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正在新旧更替和升级中,本学期的所有学位申请工作仍然使用原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老系统)进行。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本学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每位研究生在老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认真核实每位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学位类别、学科门类、专业、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二级培养单位须于6月10日前完成申请学位人员网上提交的学位信息和电子照片的审核工作。未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和电子照片审核者,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七、二级培养单位通知学生提交的纸质照片与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须为同一版本,便于以后进行学位认证。提醒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6月30号前通过图书馆网站提交本人学位论文信息及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通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于6月30号前将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提交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平台,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提交者,将不受理学位申请;通知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通过学校数字离校系统办理完成所有离校手续后方可到二级单位领取学位证书。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学位授予名单后,二级单位携带《学位审批书审批人员清单》到学位办办理《学位审批书》的盖章事宜,及时完成学位材料归档工作,材料归档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档案馆、一份交校学位办、一份二级单位留存。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不再提交档案馆,完整签字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论文扉页》(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作为学位材料归档。 

九、学位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2018年下半年学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二)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三办401,联系人:郭正祥,电话:88876048) 

(1)本单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审核学位中形成的决议(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44022_3_2.html)。 

(3)《各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来华留学生学位申请基本情况汇总表》(http://gra.its.csu.edu.cn/yjsy/下载)。 

(4)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材料(材料明细见《学位申请材料袋》封面目录)(分类单独打包,并附上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 

(5)各类研究生照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按汇总表顺序分类粘贴好)。 

(6)学位论文:博士论文1本(单独打包,并附上博士汇总表)。 

(7)“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复印件和《涉密学位论文密级审定清单》。 

(8)《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复制比超过20%的重复检测论文单独汇总。 

2、电子文档: 

(1)本单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E-mail:spcheng@csu.edu.cn) 

(2)《各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来华留学生学位申请基本情况汇总表》(E-mail:gzx@csu.edu.cn) 

(3)《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E-mail:spcheng@csu.edu.cn)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按《各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的名单顺序分类整理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所有保密论文不需要提交,但必须在汇总表的备注栏中给予注明,提交材料的负责人须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2、《各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应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填报。申请学位中的特殊情况,除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外还需单独填写《特殊情况备注表》,备注栏需注明的事项包括:保密论文、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国防生、第二硕士等内容。 

3、涉密学位论文的定密、开题、撰写、评阅、答辩、归档等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大党密字[2015]2号)文件执行。 

4、二级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由专人核实,在复印件上标明序号、(SCI\EI\CSCD\CSSCI等)收录或源刊、写上“原件已核”并签名。论文送审时有1篇论文以录用通知书为准提前送审的博士论文要求各学院做好登记,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重点审核是否论文见刊。 

5、二级培养单位如有外国留学生申请学位,请填写《来华留学生学位申请基本情况汇总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分别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和国际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email:sic1csut@csu.edu.cn)所有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专业英文名称”参见《中南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和《中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附录。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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