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校研[2018] 19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以及第一学期课程的开课计划,确保正常教学安排顺利实施,现将制订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原则

各学院应根据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以及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制订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制订应遵循如下原则:

各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通知》(福大研〔2015〕15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并在培养目标中必须明确提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课程按每18学时1学分计,每门专业课一般不超过54学时。

    不同学院招收相同专业学位(或工程领域)研究生的,应统一培养要求和毕业标准,制订的专业培养方案须经所在学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

二、工程硕士职业素质课程规定

培养方案职业素质课程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素质课程。其中工程硕士一般以《工程伦理》课程作为职业素质必修课。

《工程伦理》课程由所在学院组织开设,安排相关老师结合高质量的在线课程自行组织教学,鼓励学院开设该课程时将在线课程引入课程教学中,如学堂在线(http://www.xuetangx.com)中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公共平台的清华大学《工程伦理》MOOC课程。创新“MOOC+ ”的混合式课程教学模式,探索基于在线课程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科学策划、设计线上线下和课堂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评价机制。

三、实习实践环节要求

涉及到晋江科教园进行实习实践活动的相关工程专业类别(领域),在培养方案制定中综合考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本部需要修读课程的学期安排,以及晋江科教园专业实践的相关课程和实践的安排制定培养方案。

四、港澳台及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2018年拟招收港澳台及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专业须制定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见《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福大研[2015]16号)(附件2)。港澳台博士生培养方案还须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港澳台博士生培养管理的补充规定》(校研[2013]23号)(附件3)相关规定,明确各课程授课时间段及具体授课地点等相关事项;外国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须提供中英文对照版本,系统中课程名称须括号备注英文名称。

教学语言与论文语种。、、。,具备条件的可以为外国来华留学生开设使用英语进行教学的专业课程。所有专业课程圴使用英语进行授课的留学生,学位论文可以使用英语,论文摘要应为中文(不少于5千字),可以使用英语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的通知(教港澳台[2016]96号)(附件5),与内地同类型同专业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和要求。

其中外国来华全日制工程硕士职业素质必修课《知识产权》和《信息检索》可以采用EDX、COURSERA等国外MOOC网站相关课程修读,由课程任课教师予以认定学分及成绩。

五、培养方案中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开题报告时间的规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3年。培养方案中的学制应与研究生招生时上报的一致。

最长学习年限按照《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须在培养方案及系统中明确各专业的脱产、在职最长学习年限。

开题报告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在培养方案及系统中明确最迟开题报告时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前夕进行。2年学制的在第二学期末到第三学期的第八周前完成开题报告;2.5年和3年学制的在第三学期末到第四学期的第十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在职学习的各类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照同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时间要求可顺延1年,且必须在开题报告满12个月后方能提出学位(毕业)论文送审申请。(详细规定见《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福大研〔2017〕36号,见附件6)。

    六、校级公共课开课目录

    学校统一开设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课程目录见附件7,各专业选择校级公共课作为本专业的学位课或非学位选修课时,应注意课程开课学期应与目录上的开课时间相一致,第一、三学期对应目录上的开课学期为“秋季”,第二学期对应“春季”,开课时间为“春秋季”的课程两季都会开课,各专业可自行选择,执行时以实际开课学期为准。

    七、上报材料与时间及系统操作

    各学院于2018年5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 培养方案。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须用A4纸打印,加专业目录清单作为封面装订成册,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专业培养方案的格式参见《福州大学2018级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8),各类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见附件9)。

  2.每个专业或工程领域须附上最新的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会(或工程领域协作组)的制定的本专业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文本,报研究生院备案。

3. 专业培养方案的电子文档须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附件

1.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通知(福大研〔2015〕15号)

2.福州大学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福大研[2015]1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港澳台博士生培养管理的补充规定》(校研[2013]23号)

4.、、

5.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

6.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福大研〔2017〕36号)

7.福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级公共课课程目录

8.福州大学2018级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9.各类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表1-6)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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