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网络成果算论文,不等于主动降低学术水准 | 锐评

许艳丽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文章第51次入选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办法》推出后,引发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

长期以来,论文一直是教师职称评审的痛。要想评职称,就得有论文,不管是大学、中学还是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再高,若没有一定的论文发表,特别是不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就基本上算是失去了晋升职称的机会。浙江大学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为论文,进一步扩大了论文成果的范围,破除了论文认定的桎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师的重要职责是教书育人,大学教师虽然承担着重要的科研任务,其本职却不能因为论文而错位或淡化。发表论文,从某个方面讲,代表着一位教师的科研水平与学术水平,但论文是否真正具有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却需要实践去检验。学术期刊登载的论文阅读视域狭窄,仅限于专业领域,受众群体较小,其影响力难免受限。而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却直接面向大众,服务大众,指导与引领社会发展方向,为推动社会进步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其潜在的社会价值应充分给予认可与肯定。

学术期刊论文也好,网络文化作品也罢,均是思想与智慧的结晶,是学者个人思考的成果,是其实践经验的总结。然而,学术期刊论文过于讲究格式与规范,而网络文化作品则侧重于个人语言风格与方式的表达,其开放性,更有利于将作者的真实想法、真情感悟、真切思考表达出来,从而使文字更加真实、更加自由、更加鲜活,较之学术期刊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其推广的效度与广度以及社会影响力也将因为网络的及时迅捷性而尽可能地放大。

网络成果算论文,是对学者话语风格与文字个性的认同,是对科学大众化与平民化的推崇。但是,网络成果算作论文却并不等于主动降低学术水准,放松对教师的学术要求。

当前,网络环境高度自由与开放,网络文化作品多如牛毛,只要识文断字,只要愿意表达,都可以在网络空间发表个体言论。但是,网络文化作品算作论文,还需要有一定的评价尺度与标准。而要评价论文或网络文化作品是否达到相应的高度,是否达到晋升相应职称的要求,需要的不是外在的名,而是内里的实。将开放网络文化成果认定为国内权威期刊论文,只是开放了成果评定的门槛,使其享受到与期刊论文平等的待遇,而至于成果的价值,也应与期刊论文一样,应由专业的学术委员作出权威的界定。学术期刊录用门槛过高,发表文章不易,这便为评价论文作品的学术水准提供了标尺,网络文化作品同样需要一个能够让人信服的标尺。

当然,专业学术委员会在认定网络成果时,也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戴有色眼镜看待网络文化作品,不用传统眼光看待网络文化成果,应尽可能地解放教师,让教师真正地潜心教书,安心育人,专心做学问,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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