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支招|民法论文原来这样写


2018年

                                      最虐心的电影

被论文支配的恐惧


故事的开场是一间熙熙攘攘的火锅城。2018年3月的某一天,摆脱了春节期间七大姑八大姨“十万个为什么”式关心的研究生大元,带着许久未见的女朋友,正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手机屏幕中出现了一位半熟悉半陌生的人的微信消息,“明天下午来我办公室一下,谈谈你论文的问题”。然后……

三年研究生日子好过,但写毕业论文不好过,毕业论文也不好过。敢问,路在何方?


快点去拿小本子呀,正片要开始啦,兄弟!



民法论文初稿的形成、修改和定稿

             文|魏振瀛  

节选|《怎样写民法论文》

论文字数多少合适呢

动手写初稿之前,对全篇需要多少字,各部分各占多少字,应有个大体安排,最好在提纲中定下来。


论文题目的大小、类型,论述的角度、深度等,都关系到字数。论文的关键是质量,而不是文字的数量。质量好坏与文字长短不是正比关系。文字不长而有见地、有价值的文章,比长篇大论而人云亦云的论文好得多。但这不是说论文的质量与文字数量无关,没有一定的量,也就没有一定的质。


民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精华部分,应可成为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一万字左右的文章。论文应能反映作者独到的见解和较丰富的资料,为此论证一般应在三四万字,多者可在五六万字。博士学位论文的精华部分应可改为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数篇文章,一般需要六七万字,多者可十万字以上。

正文改怎样架构呢

提纲写就之后,即可动手写初稿。一篇好的学位论文,应当观点正确、有独创性,论据充分,论证有力,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字流畅。论文水平的高低,主要看其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对不同类型论文的要求各有区别。根据我自己研究民法学的经验和审阅硕士与博士学位论文的体会,写好学位论文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如果把法学区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两大类,民法学则属于应用法学一类。民法学重点应研究民事立法与民事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我国民事立法不能说已经完备,但已初具规模,其主要部分均有法可依,有些规定比较具体。我国的民事司法实践历史虽然不长,但所反映出的内容与问题,可谓丰富多彩,其中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前几年,民法学位论文从立法建议角度考虑较多是必要的,但对已有立法的适用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注意不够,有些论文缺乏有说服力的实际材料,有待改进。



我认为,即使从比较民法学或民法史学的角度写论文,也有必要注意了解现实问题,以便更有针对性,也利于阐述的全面性。


强调民法学的应用性,不是主张就事论事。有些学位论文缺乏的是理论上的阐述,讲应当怎样做较多,讲为什么应当这样做而不应当那样做的理由较少,理论性不强。


,阐明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阐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对民法学理论本身研究也不够。


高水平的民事立法与司法,需要高水平的民法学理论为指导,学位论文应在民法学理论上花力气。

2

中与外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民事立法发展较慢,民法学起步较晚,中断时间较长。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实际需要,较多地参考与吸收外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学,是完全必要的。


民法调整的对象以商品关系为主要内容,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这方面有共同点。例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早在奴隶制时期的罗马法中已有类似的规定,现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关于定金的规定与学说,主要是由罗马法与罗马法学说沿袭下来的。今后我们应继续吸收和借鉴外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中对我国有用的方面。


应当明确,由于社会制度、经济、文化、民族传统、社会生活状况,以及人们的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不同,各国的民事立法和学说不能相互完全照搬。例如,德国和瑞士的国情有很多相同与相近之处,但两国的民法典却大不相同。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以体系结构严谨、文字精确而著称,但是难懂。



1907年制定的《瑞士民法典》则以灵活、通俗而出名。其主要原因是德国与瑞士的司法制度与法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同。《德国民法典》适合于德国法官与律师(普遍受过高等法律院校的培养教育)的水平。瑞士当时不强调律师制度,法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瑞士民法典》的起草者有意回避了一些抽象的民法术语。这两部法典颁布后都受到了好评。


我们应当有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事立法,取众家之长,弃众家之短,创造更先进、更科学的民法学说。在借鉴外国民事立法与学说时,应分析其产生的历史与社会背景,了解其发展状况及现实存在的问题,找出规律性的可供参考之点,为我所用。


有的研究生借鉴外国民事立法的论文,侧重于一般介绍外国立法现状或其历史发展,虽然资料丰富,有可取之处,但缺乏分析。对外国民事立法作恰当的分析有一定难度,应尽力而为,特别应注意分析外国民事立法哪些适合我国国情,哪些不适合我国国情。

3

吸收与发展的关系

现代人类的知识大都是在吸收前人知识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人的知识是在吸收他人知识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民法学知识的获得与发展也是如此。为写好民法学论文,应尽量吸收他人的研究成果,才可能在已有水平上前进。


吸收他人民法学研究的成果,是把他人各种著作中的精华部分,通过分析、概括、提炼,用自己的话讲出来,使之更全面、更明确、更精炼、更系统或更好懂,这本身也是创造性劳动。


有人说:“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此话不正确,应改为:“天下文章千千万,就看会看不会看。”会看、会分析,就能取其精华,变为自己的营养,写好自己的文章。我发现,个别本科生的论文,不仅看不出什么新意,甚至连通说中的基本论点在理解上也不够,这就是因为不会看文章和分析文章。



在吸收他人成果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独立思考能力,提出自己的新见解,力求有所发展。从吸收与发展的关系看,学术论文的内容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观点,自己有新的论点、理由、论据或更好的论证方法,应使之丰富与完善;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论据,应阐明自己的观点的正确性;三是别人没有讲过,应提出自己的新见解。


论文中,对自己提出的不同论述或新见解,应说清、讲透,明确是自己的体会或见解,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和评论。


有的学位论文在正文前有论文提要,提要中应说明论文的重点、特点与新见解是什么;有的学位论文有新论点或新见解,但对别人在同一问题上不同的重要观点毫不涉及;有的援用他人的重要论点或材料不加说明,这都是不能正确处理吸收与发展的关系的表现。

4

广度与深度的关系

写好论文,论述需要一定的广度与深度。广度与深度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对某一学术问题如果从古与今、中与外、正面与反面、理论与实践等多方面阐述论证,就会有一定深度。但是,如果抓不住重点,面面俱到,蜻蜓点水,就谈不上深度。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一个较普遍的缺点是注重全面性,缺乏深入性。


例如,有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非财产损害赔偿)的论文,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历史发展、现实意义、构成要件、适用范围以及数额的确定等一一阐述,篇幅不小,但内容一般化。


有的学位论文从目录到内容,看起来像扩大了的教科书的某个章节,缺乏新意,这种情况应当避免。学术论文贵在准确、新颖、有深度。

写作的时间如何安排呢

写初稿的时间长一些好还是短一些好?每个人的习惯不同,做法不一样。写稿的时间长短,关键是看资料准备与思考成熟的程度如何。资料准备充分,提纲较细,思考较成熟,写得就快,所需时间就短;反之则长。


根据我的体会,准备充分些,写的时间集中些,思路连贯,写得较快,效果就好些;如果边准备边写,写写停停,旷日持久,思路经常中断,往往重复劳动,事倍功半。



从初稿形成到定稿,需有必要的修改时间。有的初稿形成后,距答辩的时间很短,来不及仔细修改就仓促付印,影响提高质量。有人主张,论文初稿形成后应反复修改,无疑是对的。


但我认为,学位论文应避免大返工,特别是对基本论点与体系、结构,应避免推倒另起炉灶,因为论文必须及时交出,时间有限。

结语

初稿形成后,要听取导师的意见,也应听取其他人的意见,然后再作修改。要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从论点、论据、结构、逻辑、文字诸方面认真推敲,争取达到力所能及的最佳水平。



更多精彩,请查阅


《经验与心得:法学论文指导与写作》

本笔谈包括两部分,一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陈兴良、白建军、陈瑞华、凌斌五位教授在凌斌教授主持的“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之讲授录音整理文稿,二是《中外法学》编辑部1990 年第6期至1991 年第2期分别约请金瑞林、魏振瀛、沈宗灵、饶鑫贤、肖蔚云、储槐植六位先生撰文的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的心得与经验。老、中、青三代北大法律人为你解决“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的困惑,购买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