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鼓励本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积极开展创新研究,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本科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教务处将于2017年5-6月开展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评选出体现较高专业水平,真正原创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坚持宁缺勿滥的遴选原则,杜绝简单分配的评选现象。

二、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范围是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从入选本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中遴选。

三、评选标准

1.选题新颖,概括性强,符合马克思主义立场、,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鲜明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可信,材料详实可靠,有独特视角和见解,解决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理论、技术/实验、实践难题,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4.论文层次分明,表述清楚准确,文字简练流畅;

5. 中(外)文摘要简洁、准确、规范;

6. 综合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或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

7.毕业论文在质量检测中总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超过10%,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在报送推荐论文时附加说明;

8.毕业设计图纸(图表)清晰、整洁、正确、完备,设计成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具有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于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教师评定本学院拟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排出推荐优先次序,数量控制在本学院毕业论文总数的5%以内(遴选时充分考虑各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和数量),并于2017年5月20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报送所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学院(系)上报的主要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复印件、《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论文汇总表》(附件3)等所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

各学院推荐优秀论文材料时,同时推荐1名优秀论文评审专家。要求推荐副教授以上,近3年连续参与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师。

2.专家评审

各学院报送推荐材料后,由专家组对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予以评选。

学校设立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论文(设计)进行评审,原则上每个专业评选一等奖毕业论文(设计)不超过1篇,特别优秀的论文(设计),由专家组投票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可不受此限制,一等奖论文(设计)将由学校汇集成册。入选一等奖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获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3.评审结果公示

教务处将于2017年6月中旬公布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争议意见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将提交专家组进行复议。

4.评审结果批准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五、表彰及奖励

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的作者及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奖励将作为学校课外教学优秀奖评选重要参考指标。

六、其它事项

1.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设计)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可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教务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2.对已批准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教务处将作出撤销对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的决定并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62511357       联系人: 刘东风  樊克克

Email:jwc.sjk@ruc.edu.cn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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