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玉老师:法学论文的选题:问题、命题和标题

赵春玉老师:
法学论文的选题:问题、命题和标题

2017年12月4日19点,法学院学术训练和写作规范系列课程第五讲在文汇楼三栋3408开讲,法学院赵春玉老师主讲,张青老师全程参与,一起为研究生和本科生讲授“法学论文的选题:问题、命题和标题”。



何为论文

法学论文是学术性的文章,与非学术性文章如随笔、杂谈、茶座等不同,它们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需注意其交流的对象和目不同。学术性文章不是启蒙读物,不是决策内参,而是写给与自己有大体相同学术背景的人看的。学术文章的体裁有综述、评论和论文。从学科属性的角度来看,法学论文有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两种类型。规范研究注重对已有法律进行解释,实证研究注重社会逻辑对问题形成的原因和背景进行研究。从写作的内容和切入问题的方式来看,有材料主义和视角主义两种模式,材料主义是从获取的材料中分析出相应的问题,视角主义则是从已有材料中切入到问题之中。

赵春玉老师指出,法学论文是学术性论文,需要注意“学”与“术”的问题,即如何看待自己的观点和前人的观点。进行学术研究最重要的是“学”,如果不对前人的观点进行深入研究很难得出自己的观点。所以,不能勉强写作,更不能简单罗列前人的观点,要有自己一些想法。对初学者来说,虽然不需要有什么真知灼见,也不能大脑一片空白,一定要有问题。在学术论文中,之所以选题不当,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懂得如何提问。因而从这个层面讲,提问是选题的前提和核心,提不出问题,当然无题可选。


一、问题

能否提出问题,是写作的一项基本功,问题的提出是完成法学论文的关键。对此,赵春玉老师提出:

(一)应当具有问题意识

何为问题意识?简单讲就是将思考的问题变成学术问题,法学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不对劲,或者应当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或者已有研究推进或者深入不够,这些问题才是研究的起点。提出的问题应当注意问题的合理性,应当是真命题而非伪命题。很多同学想写的“问题”是因为感觉是有问题,但不知道是什么问题,问题也就提得特别大,往往出现不合理、不公正、。可也不能简单地说有问题,需要明确有什么问题,将问题具体化,这个过程要结合自己的知识储备将问题转化为学术的问题。赵春玉老师特别强调社会科学的论文创作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问题是积累出来的,想要有“问题”只有埋头苦干去学。

(二)问题的来源

研究的过程是“因疑而问,因问而学,学而不得,则有研究”。首先,应当敢于提问题、大胆提问题,即使是宏大、粗俗、幼稚、可笑的问题也要提出来,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个阶段,敢于提出问题再去学习,这部分问题可能在之后的阅读、学习、生活中能够消解掉,如果消解不掉可能就成为学术问题。但这是有条件的,提出问题后一定要去学习,如果不学习就只能停留在幼稚可笑的阶段。在读书思考的过程中一定要做读书笔记,尤其是学会记下那些学习过程中产生的思考或者在学习中悟出的某些问题,哪怕是一个小点都要记录下来,现在想不清楚可以记下来慢慢想,通过长期的积累就能提出有意义的学术问题。

法学与自然科学最大的不同在于,法学是评价而非真理的问题,作为法律人,不能迷信老师,哪怕是著名学者提出来的问题。要敢于反抗权威,因为这是当前规范法学研究最重要的学术来源之一,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学术贡献力就是来源于对传统观念的批判。而这里的批判不是抱着挑剔或者不屑的想法先入为主,批判的前提是尊重,应当客观冷静的批判作者的观点和说理过程。有时候,也不一定需要长久困惑的问题,很多人在具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常常会就某个问题“灵光一现”,切记一定要记下来,之后要进行知识的积累,这是我们思考问题的源泉和根,才能促使进一步的学习和思考,学术中的问题其实也是不断检验又不断排除的“试错”的过程。

具体的问题来源主要有四类:

(1)社会热点。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问题,选题能否为社会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学术良知。选择社会热点事件应有足够学术的理由,要判断社会热点能否切入到学科领域的理论上。例如,于欢案透视着正当防卫问题,以及对正当防卫这样一个僵尸条款的改变问题。具体而言,对此类社会热点问题并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要借助学术意向,迂回地从相对边缘的问题切入到问题的中心,将其重要学术问题呈现出来。如同战争一样,边缘就是中心。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热点问题,因为具有时效性却很难有学术扩展性。此外还应当重视对具有学术扩展性的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

(2)学术空白。发现学术空白需要在这个领域有非常深厚的学术积淀,难度较大。这时需要从新的视角、交叉学科的视角或者边缘性问题来切入。具体来讲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一,无人关注的问题:国内无人研究国外有所研究的问题,可以采取比较法的方法审视国内的问题,但应注意不同法律制度形成背景,所以不能盲目照搬。第二,旧瓶换新酒,即老题新做:不同材料、不同视角、不同研究方法对同一问题会得出完全不同的观点。第三,学科交叉,有交叉学科视野。

(3)本人专长和兴趣爱好。每个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从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中选出具有学术意义的问题。

(4)考虑到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考虑到问题是否具有学术扩展性,从一个问题带出其他问题。如,刑法总论的问题很容易展开。

(三)问题的提炼

学术问题不是侃大山、做报告,这需要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提炼。具体而言就是要讲这些问题放在学术语境中讨论,结合已有的研究,与他们展开对话。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篇论文讨论一个中心问题。一篇论文只能有一个中心,中心多了实际上就是没有中心,每一个部分都平均用力,最后一个地方都做不好,论文的意义和价值就丧失了。论文讨论多个问题,会使得文章出现重大的逻辑断裂,难以深入和有效的衔接,甚至会将讨论的重要问题带偏。讨论一个中心问题并非指能讨论一个问题,非中心的问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中心的问题。

(2)“小题大做”。在大的视野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点作为突破口。问题太大,文章反而很难写得深入和透彻。从总体上来讲,只会甩大词其实体现的是一种无知者无畏的心态,问题定得太大反而说明其对相关知识把握不足。在小题中需要有大视野,从小问题讲出大道理,眼界有多宽决定了视野有多大,从小问题洞察出重要问题或核心问题,才是较高的境界。题目也并非越小越好,小有小的道理。

(3)要清楚合理地界定问题。讨论是否有效就要合理的界定问题的边界,对一个问题是在刑法意义上,还是民法意义上,还是宪法意义上,还是在行政法意义上来讲的,一定要界定清楚。

二、命题

赵春玉老师指出,学术论文不是教科书,必须要有一个核心命题,论文的全部内容必须围绕这个核心命题展开。

(一)什么是核心命题?

简单的讲,核心命题就是贯穿整篇论文的中心论点,不管什么论文必须在文中论证一个基本问题,正如刘南平博士指出:“法学博士论文应当具有“骨髓”和“皮囊”。否则它就不是一篇地道的博士论文更像一本以博士论文为名的教科书”。

(二)为什么需要核心命题?

从形式层面上看,核心命题能够帮助安排素材进而解决中心问题,对论文结构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从实质层面上看,核心命题在最大程度上反映了该论文对学术的贡献,即原创性。

(三)核心命题如何展现?

命题就是一个主旨句,而主旨句需要用一个陈述句归纳全文。学术论文的一个普遍的要求就是要告诉别人你论文的主旨句是什么,依据什么论证该主旨句。没有主旨句的论文简直就是在浪费读者的生命!这也是在论文答辩的时候,老师经常会问同学,请你用一句话来概括你写论点的原因。主旨句是检验论文是否具有一惯性的核心,所问的论证或子问题都必须围绕这个论点展开,一篇学术论文都是为了证实和支持这个主旨句来写的。一篇论文是否跑偏或跑题,就需要主旨句来加以检验。值得注意的是,主旨句不能作为论证的前提,否则很容易出现先入为主的论证陷入循环论证当中。

三、标题

如果说文章是作者的孩子,那么标题就是孩子的名字。对于大 多数读者而言最先接触到的是论文的标题,能不能吸引读者往下阅 读就要看标题能否抓住读者眼球。对于研究者,在有了自己的学术问题之后,就有去查找各种资料,提出自己的主题,确定一个特定的问题或者精确的领域。这时,选择一个好的题目尤为必要。

(一)标题的特点

学术论文的标题和随笔、散文不一样。随笔的标题可以不拘一格,但也要贴切,而就学术论文而言,标题拒绝文艺。总体而言,标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合身和准确。标题所示的研究对象应当与正文讨论范围相当,大小合适,并尽可能充分地反映出正文的信息,要明确表达出研究对象,对象不明确很难引起读者关注。第二,简洁明了。文章标题应当简洁明了,不能太冗长,一般在20字以内即可,在必要时候可以用副标题。但要注意的是,副标题是为了用来限制研究范围或者调整研究视角的。第三,新颖,不落俗套。标题应当防止陈词滥调,大而不当。第四,有效。标题应当尽量表达清楚研究主题、范围、方法和命题,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加入作者的判断或观点。

(二)标题的语式

(1)表明论题的标题。这类标题常常有缀词。“论xx”,“xxx研究xxx”、“xxx辨析”,已经发表但有新观点的会用“xxxxx再论”。但有些措辞要慎用,“批判xxx”太过激烈,“浅议xxx”本来就不知名再浅议,就意味着没有深度。

(2)表明命题的标题。一般而言标题不用陈述句而用动宾短语,因为题目主要是标识作用。

(3)设问式的标题。在评论性、反思性和驳论式等文章中,可以使用设问的方式,

(4)对仗式的标题。这类标题特点就是句式对仗、层层推进,但用其作为学术论文的标题是不合适的。但用作口号、官员报告等是可以的。一般这类标题更多会在报告或者报纸上出现。例如“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讲座接近尾声时,张青老师也同大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第一,写好学术论文要学才能有术,做研究一定要学要积累要模仿。第二,注意对既有法律规范问题的解决,但不要盲目把问题诉诸于立法。第三,要在对研究领域充分理解基础上才敢于挑战权威,大胆批判进行创新。


结语

在三个多小时的讲课过程中,赵春玉老师始终充满激情为大家讲解。在讲座结束之后,也仍然留在教室和同学们讨论,耐心回答同学们的困惑和问题。作为法科学生,掌握学术研究和写作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到学术规范训练与写作课程的讲座中来,将老师们分享经验内化于心,外化于文,最终达到学以致用。

撰稿:彭祺玲

摄影:刘弘薪

编辑:彭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