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依照学校工作安排,2018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即将于2018年3月1日-3月18日期间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未能通过本次预答辩的研究生,将不能参加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预答辩具体排预告如下:

1. 2018年32日前:

1)研究生下载填写《预答辩审议表》(见附件)。

2)研究生向导师提交论文定稿,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参加预答辩。

3)严格依照学校规定的论文格式要求(请见:东方法学-学位工作-相关文件《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印制5本预答辩论文。

2. 2018年35-3月10日:

查询法硕中心发布的预答辩安排信息。依据分组向答辩秘书提交论文与《预答辩审议表》。

答辩秘书将自次日起向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移交论文,因此请研究生务必在9日结束之前将论文交给答辩秘书。

3. 2018年310日—3月18日:预答辩。

预答辩程序参照正式答辩方式进行,包括陈述论文情况、现场回答问题等,每位研究生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预答辩委员会将通过合议或无记名投票,对预答辩情况做出审核意见。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