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大学2018年春季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毕业论文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希望学生高度重视,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完成论文写作。因选题工作年前已经截止、现将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写作起止时间:

本科:2018年3月5日12:00--5月20日24:00

  专科:2018年3月5日12:00--5月5日24:00


其中专科学生要于2018年3月5日12:00--3月25日24:00完成论文初稿提交,本科学生要于2018年3月5日12:00--3月30日24:00完成完成论文初稿写作、提交(可提交稿件2次)。

2、本科答辩时间: 2018年6月9日--6月10日,最终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各阶段工作要求

(一)论文写作与稿件提交

1、学生认真学习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关要求,以及系统使用方法,务必严格按照论文模板及写作要求进行论文写作论文封面中各项信息填写务必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学生在写作过程中,可以通过论文平台留言的方式主动与指导教师进行日常联系,并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及时的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2、学生应按照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完成各环节的稿件提交工作。其中,论文初稿为必交环节,初稿未按时提交者将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机会,不得参加下一环节的写作。

3、本科论文各环节提交次数:初稿2次,修改稿1次,终稿3次,学生应把握各环节提交机会,认真完成修改提交工作;专科论文不设指导环节,学生论文提交结束后,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统一进行初审,对于初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根据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4、学生论文终稿截止提交后,指导教师将根据终稿稿件给出论文写作的最终成绩,学生论文全部以电子版形式由学院统一下载留存。

5、在毕业论文过程中,学生应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学院规定,勇于创新,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论文写作必须采用学院提供的论文模板,并严格按照学院统一格式规定执行。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论文雷同,成绩以零分计


(二)答辩工作

1、答辩预申请资格:

本科学生申请答辩应满足以下条件:已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已报名参加、论文写作成绩80分及以上。

2、当批次参加论文写作的学生答辩预申请工作起止时间:2018年3月10日12:00--3月15日24:00,学习中心应根据学生申请学位的意愿,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在线答辩申请操作,并于3月16日前根据学生提交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考试报名信息截图,完成答辩名单在线确认工作。学位英语成绩证明或考试报名信息截图电子版资料于3月20日前发至学院。学院将根据学习中心上报的有效资料进行答辩名单的最终审核,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学生答辩申请无效。

3、往届论文写作成绩80分及以上,重新申请答辩的学生应填写“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由学习中心统一201852125发扫描件至学院学院以递交的申请为审核依据。

4、答辩名单审核及公布:

学院将于论文成绩终审结束后,审核并公布最终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论文写作成绩不足80分者不能参加答辩。


三、关于成绩的说明

1、论文写作成绩、答辩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

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结构评分的办法,公式为:

Y=0.8 X10.2X2X1=论文写作成绩,X2=答辩成绩);

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答辩成绩合格,且论文总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论文写作成绩计。

2、论文成绩终审阶段,学院将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查重,如发现学生论文存在严重抄袭或雷同现象,成绩以零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