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报送2015年毕业论文(设计)替代作品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改革试行办法》(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2015年有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及《山东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院发〔2011〕89号)的毕业生,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已获科研处奖励的科研作品,需提供《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一式两份、科研作品复印件一份;

2.未获科研处奖励的科研作品,除需提供《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一式两份、科研作品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提供科研作品的原件、电子版;

3.根据院发2011[94]号文件要求,科研作品仅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其他部分需要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和要求按时完成;

4.以上材料、学院汇总表请于4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董月仙老师校内邮箱。

附件下载:

1.申请表:教务处网页→论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2012年10月31日)

2.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网页→论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学院汇总表(2015年4月13日)

原文来自教务处

编辑:团委新媒体中心 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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