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转自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的通知: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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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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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认定依据及时间范围


2014级本科生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学〔2014〕12号)申报认定,申报时间范围为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


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校教学〔2016〕11号)申报认定,2015级、2016级申报时间范围为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2017级申报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11日-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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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认定程序


1.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者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各二级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初审


2.申报材料包括《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到承办创新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审核认定后,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4.创新学分认定小组按年级、专业汇总,按照学号、班级从小到大的顺序,将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信息汇总到《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附件2)中,并将初审结果反馈和公示(公示1周)。


5.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1日前先将2014级(2018届)《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和《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蔡士凯电子政务平台,纸质(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处106室。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再次报送最终结果。


6.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1日前将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蔡士凯电子政务平台,纸质(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处106室。


7.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每届的《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附件3)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的获取情况,建立创新学分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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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认定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的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小组(一般3-5人),负责创新学分的初评工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本单位学生创新学分的登记、创新学分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务必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将2018届毕业生创新学分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单项成果获得创新学分达3学分及以上者以“优秀”记载,四年合计达到3学分及以上者记“良好”。


3.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本科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严格审核程序。


附件:(查看原文)


 1.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

2.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

3.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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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

编辑:   庄留根
审核:  李松杰     李静 
出品: 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