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论文属抄袭!这位被撤销学位的博士牵连了导师…...

导读

据报道,屡遭举报后,华南农业大学(下称“华农”)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实验师李涛的博士学位被华南理工大学(下称“华工”)撤销,其岗位等级晋升也被叫停。目前,两所高校已认定他有10篇文章抄袭。


学术不端,到底应该怎么破?


李涛岗位职级晋升被叫停,4年聘期内都不能升职


据媒体报道,李涛今年38岁的,系湖北麻城人;2005年以硕士研究生身份从广州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进入华南农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任职,并于两年后晋升为中级职称(实验师)。2010年9月—2013年12月,李涛在华南理工大学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李涛是现教中心的技术岗,负责校园网络维护工作,不是教师岗,没有带学生,也没有科研发稿任务,学校对教辅和行政岗位没有写论文评职称的硬性要求”。华农校方相关人士介绍。


“现教中心是华农的教辅单位,李涛作为技术部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技术维护,并未担任教职工作。”华农学术道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李涛对抄袭的行为认识很深刻,自从处分之后没有再公开发表文章。


据介绍,李涛既不从事教学工作,也没有科研任务。虽然李涛在从中级职称晋升为副高职称的过程中需要发表论文,但其所发表论文数远远多于相关要求。对他论文作假的行为,校方也觉得很诧异。


据悉,目前华农已经叫停了李涛的岗位职级晋升。其在4年聘期内都不能升职。此外,李涛还被分别行政记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先后两次被举报

 

来自新快报的消息显示,针对李涛学术不端的举报自2015年开始。当年年底,华南农业大学接到实名举报,。今年9月,该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再次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李涛21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


另据南方都市报记者向华农方面确认:第一次实名举报后校方已查实其6篇论文属抄袭,并予以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叫停岗位等级晋升等处分。李涛的博士学位也已被华南理工大学撤销。针对近期第二次的匿名举报目前还在调查中。校方说,将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华南农业大学通报中所提及的论文,新快报记者通过中国知网等学术数据库进行搜索,其中5篇已被撤稿,仅有《复杂表达式推理在计算机自动推理系统中的研究》能找到结果。


10月上旬,报料人陈女士(化姓)向多家媒体提供了详细的举报材料。据她称,早在广州大学读研期间,;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期间,;在华工读博时,李涛又抄袭5篇中文文章,翻译成英文论文后发表,并以此顺利得到博士学位。


三方高校回应,目前10篇文章被认定抄袭


华南农业大学:


华农校方相关人士介绍,收到第一次实名举报后,华农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即组织了调查,,一篇论文属一稿多投、一稿多发;6篇论文属抄袭。


另据华农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向新快报记者提供的“关于李涛同志涉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显示,今年1月,该办公室就从专家库中抽取了5位专家,。并于今年4月给予李涛行政记过处分,其岗位聘任等级晋升不予认定,维持原实验师十级不变。


同年7月,该校党委又给予李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处分通报中则称“李涛同志作为高校教师,其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败坏了学术风气,还是教师德行的一种腐败”。


今年9月,出现了第二次匿名举报。华农校方相关人士介绍,这次匿名举报李涛涉嫌21篇论文学术不端,其中包含了第一次举报的12篇文章。目前,华农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已抽取了5位专家,对其中需要核查的7篇(排除与此前举报重复部分)展开调查,预计20天会出结果。


校方人士说,需要核实的论文涉及到李涛在不同时期发表的文章,将对刊发第一单位为华农的论文严肃核查,届时该将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华南理工大学:


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新快报


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从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获悉,今年7月,该校已撤销李涛于2013年在该校获得的工学博士学位。其通知显示,“经调查,李涛博士学位论文的主要成果中,有部分论文的核心内容是翻译或抄袭自其他文献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校方同时还对其导师肖南峰进行了相应的处分,暂停其全日制博士一年招生资格以及在职博士五年招生资格。


10月12日,华工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确认,李涛在该校读博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中,有4篇被认定系抄袭。换言之,在上述两所高校目前的调查结果中,李涛共有10篇论文被认定为抄袭,1篇论文为一稿多投多发。


广州大学:


另据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处获悉,,目前该部门已将相关情况转至研究生处,李涛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是否存在抄袭行为,将由后者决定是否展开核查。


学术不端?:一旦认定,将面临五种处罚

 

北大女博士因论文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安徽大学一硕士研究生因论文抄袭被撤销硕士学位,遵义师范学院一副教授因抄袭他人论文被解聘……近几年来,全国多地高校屡爆论文抄袭事件,饱受诟病。




日前,。今年7月,。该《办法》已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提出:


1、明确高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


办法中规定,高校应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2、健全教育与预防体系,首提建立学术诚信记录


办法中专门设置了一章“教育与预防”,要求各高校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培训,完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和学术规范监督机制等,还明确指出高校应“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


3、认定六类学术不端行为


《办法》明确了六类学术不端情形,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不当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同时授权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学校实际,自行规定六类之外的学术不端情形。


4、一旦认定,将面临五种处罚


处罚方面,根据《办法》规定,一旦被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将可能面临五种处理方式,分别是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5、媒体曝光的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应主动调查


针对以往出现的个人匿名举报和媒体曝光学术不端案件线索的现象,此次《办法》明确规定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编辑/骆沙 实习生 常江 内容综合整理自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新华网(记者 李伟、刘涛);南方都市报(记者 贺蓓)、微言教育;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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