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导师指导的两篇学位论文高度雷同打了谁的脸?【沪法网观察】

近日,东北师范大学两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发现高度相似,。在这个论文生产基本靠复制黏贴的时代,论文抄袭已经不再是新闻,但是令人瞠目的是:东北师大这两篇论文的作者,却是经同一导师指导、系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毕业且前后仅相差一届!

学生学位论文抄袭根源深厚,原因多元。从学生个人角度来说,学术研究精神欠缺、毕业压力大等都是造成抄袭的可能原因。但此次事件似乎除此之外,更多地暴露出了学位论文抄袭猖獗的更深层次问题:近乎无效的高校论文质控现状。


一、导师去哪儿了?

同一导师指导的两篇学位论文高度雷同,除了技术上的问题之外,尤其令人关注的是“人”的问题。资料显示,此次论文抄袭事件中两名学生的论文先后于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完成,均经同一导师签章。两篇论文在题目、摘要、关键词、引言、参考文献上高度相似,甚至是一些书写错误都基本相同。作为论文导师,相隔仅仅一年的时间,全然未发觉两篇文章的相似性,让人不得不追问:其是否确实阅读、指导过这两篇论文?简单的常识是:只要该导师对两篇论文中任何一篇进行较为认真的研究指导,就应该能够发现两名学生的论文存在相似度高的问题,并作出恰当的处理,尽到提醒义务。但现实是他没有这么做。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网

第一篇论文后记

第二篇论文后记

 

大部分高校对于论文抄袭问题,主要是采取查重系统对学生论文的重合率进行检测,而并未明确规定论文导师在此问题上的审查义务。但是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尽管查重软件不断更新换代,但软件的作用始终不能代替人脑。例如对于现在的大多查重软件,学生通过修改个别字词,改变语句顺序等方法就可以大大减少论文重合率,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使查重系统的作用被削弱。此时,论文导师在保证论文质量中的作用就更加凸显出来。另一方面,导师在学位论文创作中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从学生论文核心观点的确认、文章结构的搭建以及最终的审核等,都不应该少了导师的身影。此次抄袭事件中可以确定的是,在学生论文创作过程中,相关导师必然在前述各个环节都未能认真履职。这与当下广为诟病的研究生教育的实质缺位,放任自流,导师更多地关注自己校外兼职赚钱而对培养学生却毫不关心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互相印证的关系。


二、论文检索查重工作有无漏洞?

科学的检索查重工作可以在遏制抄袭之风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次事件中两篇论文重合度如此之高而未被校方发现,校方的论文检索查重工作必然存在着巨大的漏洞。一是学校采用的查重系统本身素材也许就并不充足。二是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查重工作时采取的方式可能存在缺陷:是抽查还是全部检查、在本届论文之间对比还是与往届论文之间也要比较、采用软件查重还是包含人工查重,这些因素均会对论文查重工作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当然,鉴于此次抄袭事件之疯狂程度,我们有理由怀疑,该高校当时根本没有对相关论文进行查重处理。


三、论文答辩走过场?

学生须通过论文答辩方能顺利毕业,取得学位证书。论文答辩的作用主要就是通过考官的发问,找出学生在论文中所表现的水平是否真实。根据沪法网考察,此次事件的论文答辩中至少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两篇论文系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连续两届学生所写且主题相同,那么进行论文答辩的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成员部分重合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在一年前曾经对第一篇学位论文进行过严格有效的答辩工作,在答辩会场出现一份如此相近的文章,并且需要对文章细节进行发问的情况下,无法发现雷同现象的可能性有多大?第二,后一年完成论文的学生,在大篇幅直接引用他人论文的情况下,连简单的拼写错误都未能发现,其对文章内容的真实认知程度可想而知。那么如果答辩老师就其文章对其进行了仔细询问,该学生能否顺利通过答辩?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网

第一篇论文摘要

第二篇论文摘要

 

这也许只是全国高校论文答辩的一个缩影,“答辩几乎没有不过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因此,论文答辩作为保证论文质量的最后一道屏障似乎也沦为一种形式。


近年来,,提出反对抄袭剽窃的公共政策,规定对学生和教师抄袭的处罚条款,多次强调对抄袭剽窃采取“零容忍”态度,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严禁抄袭盗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抄袭不仅对我国的学术研究无益,更是一种严重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然而抄袭之风屡禁不止,究竟是各种软件、各类举措始终无法满足审查的需要,还是利益纠缠牵绊住了高校严厉打击学位论文抄袭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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